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葫芦岛记者胡清报道 一对夫妻吵架,妻子情绪过激后不但砸东西,还用菜刀把天然气管线割破,险情随时会发生。幸亏公安、消防迅速出警,民警及时出手夺刀,控制住女子,避免了险情发生。
昨日,记者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女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为其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
小丽是个80后,她与大刚是一对夫妻,家住葫芦岛市内某小区。去年8月25日晚10时许,夫妻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丈夫外出没有带钥匙,小丽一个人在家。她录了砸碎东西和拿菜刀割天然气管的视频给大刚发过去。大刚急着敲自家门想进去劝阻妻子,但敲不开,无奈拨打了110。
辖区玉皇街派出所警力赶往现场,民警第一时间拨打119。民警和大刚一起上楼敲门,室内传出砸东西和玻璃破碎的声响。大约5分钟后,还是敲不开门。一路民警留下继续敲门,一路下楼寻找天然气总阀试图关掉。正在这时,房门打开了。两个民警进入室内,见小丽手持菜刀,正蹲在橱柜前切割天然气管线。小丽手里有刀,情绪特别激动。担心她用刀伤害自己或他人,民警没有轻易上前强行制止,而是耐心做工作劝阻。民警说:“你这么做得考虑考虑楼上楼下居民的安全,再想想自己父母,他们两位老人养你不容易啊。”听到这句话,小丽说:“我抱着必死的决心,我已给父母打电话了,就当他们白养我了,是他(指大刚)逼我的……”当时任凭民警怎么劝说,小丽就是不停下来。
由于小丽不断切割天然气管,空气中燃气密度越来越大。为避免出现更严重后果,民警趁其观察管线之机果断上前,徒手夺刀并控制住了小丽。与此同时,消防人员和燃气公司员工也一道及时处置了现场险情。这期间,整个居民楼居民已被疏散。随后,小丽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并被检察机关批捕。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小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其危险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有关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小丽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一审判决后,小丽不服提出上诉,称其并非故意,而是在其丈夫言语刺激下,情绪失控一时冲动失手碰到燃气管,请求从轻处罚。
葫芦岛市中院认为,小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其上诉理由,经查,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能够证实其与丈夫产生家庭矛盾后,情绪失控而故意用菜刀将天然气管线割开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并非失手碰到燃气管。因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丽、大刚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