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胡婷婷报道 医院通过“假住院、假就诊”骗取医保基金;定点零售药店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基金,将一律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
昨日,辽宁省暨沈阳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正式启动,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
定点医疗机构如果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财务票据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住院、假就诊”骗取医保基金,或出现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费用结算的现象,甚至拒接、阻挠或不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开展必要的监督检查,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
对于零售药店,如果出现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基金现象,或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提供费用结算,以及将医保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按照目录内项目申报医保结算的,也将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参保人冒用他人社会保卡就医或者将本人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用,甚至与定点服务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医保卡及配购与本人疾病无关药品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辽宁省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11月中旬,省医疗保障局刚刚成立,就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全省医疗保障、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联合行动,共排查定点医疗机构6901家、定点药店12870家,查处违规行为2.6万例,追回基金4281.6万元,暂停或解除服务协议595家,约谈限期整改1688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26家,欺诈骗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今年将畅通各级医保部门举报渠道,明确举报奖励办法,市民可拨打96856热线,举报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