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处罚责任人 向患者退款并赔偿

辽沈晚报 2019年03月27日

新闻到底:《孕妇住院安胎 医院收“麻醉费”?》②

新闻闪回:抚顺市民许先生的妻子去年9月在抚顺矿务局总医院住院安胎,共花费4043.17元,今年发现“住院费用清单”包括局部浸润麻醉和神经阻滞麻醉两项,合计279.40元。许先生质疑“安胎用得着麻醉吗?”抚顺矿务局总医院相关负责人3月20日回应称这两项麻醉因“收费录入错误”导致。

抚顺矿务局总医院就本报3月26日报道的“孕妇安胎被收取两项麻醉费”一事做出处理意见:对责任人、护士长、科室主任及整个科室进行处罚;对于错收的费用,将予以退还并赔偿;向患者及家属表示歉意。

3月26日下午,抚顺矿务局总医院出具《关于妇产科错收患者费用问题的处理意见》,落款为抚顺矿务局总医院监察室。

“处理意见”显示:2018年9月9日,因护士错误输入病志号,导致一位分娩患者的局部浸润麻醉和神经阻滞麻醉两项费用被错记在许先生妻子住院保胎的账单上,合计279.40元。

这是一起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造成的错收、漏收费问题,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抚矿总医院依法治院奖惩规定》,经院领导研究,做出如下处理:

1、给予责任人、护士长、科室主任停发3个月奖金,科室全体人员停发1个月奖金的处罚;

2、退还向患者错收的279.40元并进行10倍赔偿,同时免收患者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

院方向患者及家属真诚地表示歉意,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收费管理,加强科室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对于抚顺矿务局总医院作出的上述处理意见,许先生和妻子表示接受。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特派抚顺记者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