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继续征集消费维权线索

消费遇到难心事 请您来报料

辽沈晚报 2019年03月12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辽沈晚报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维权线索,曝光消费侵权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生活中,你是否遇到假冒伪劣、消费陷阱、黑心商家,或者正在遭遇消费欺诈、行业潜规则、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将您的遭遇讲给我们,我们将联同消协部门、法律人士、行业协会共同为您维权!

今年的3·15,我们将特别关注住房装修、健康旅游、网络订餐、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的侵权行为,关注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

无论是房产、汽车、餐饮、旅游、食品消费,还是教育、医疗、中介、家居行业,不管是哪个行业,只要您的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了侵害,都可以向辽沈晚报来反映,本报将联合相关部门帮您维护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欢迎您向我们报料您所知道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业内幕,我们将通过深入调查,对这种行为给与曝光。

您可以拨打辽沈晚报新闻热线,或通过辽沈晚报新浪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

消费维权电话:024-96006 您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反映。

辽沈晚报官方微博:关注辽沈晚报官方微博,发送私信“3·15线索”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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