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处罚方法“四选一”

辽沈晚报 2019年03月11日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吉向前报道固定学习点学习测试、临时学习点抄写交法、岗点体验执勤、依法缴纳罚款,对于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沈阳公安交警推出“四选一”处罚方法,这是治乱缓堵保障行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一个举措,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扰乱道路通行秩序,干扰通行效率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沈阳公安交警介绍,从即日起,启动针对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以及所有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突出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在全市启动36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站,对违法驾驶人实行“四选一”处罚方法,即:固定学习点30分钟学习测试、临时学习点30分钟抄写交法、岗点体验执勤30分钟、依法缴纳罚款。

以道路交通流量大、违法高发时段和路段为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集中整治。一是

开展路口乱行驶乱变道违法整治。在有左转弯道路口,开展占用直行道加塞、转弯等违法整治;在禁止左转弯路口,开展违反禁令标志转弯、掉头等违法行为整治;在所有路口开展实线段乱变道,遇缓行不依次等候、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整治。二是开展路段多发违法行为整治。重点加强随意掉头、违反禁止标线、占用公交专用道、逆行行驶、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的治理。三是现场与抓拍相结合。将全面启用固定电子警察和移动电子警察抓拍,强化对机动车各类交通乱象以及机动车不依法礼让行人的治理。

在整治先期的一周,对公交车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教育期过后立即启动路面现场处罚措施,对公交车不进站、乱行乱闯突出问题,组织对问题严重的线路、违法多发的路口路段和车站开展专项治理,对发现的公交车违法,坚决快速依法处罚,彻底消除公交车驾驶员依仗耽误乘客时间而随意违法的不良风气,全面规范公交车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