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暂停直销经营许可审批和产品备案

辽沈晚报 2019年01月25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 我省暂停直销牌照审批、备案事项;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强力打击保健市场违法犯罪;对养老院、酒店、公园、广场等保健品虚假宣传、会议营销进行专项检查;压缩违法违规信息网上生存空间;清理虚假广告、排查养生节目。

1月2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等12个单位联合举行的全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推进调度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上述内容。

省市场监管局: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查办违规直销

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将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迅速查办并及时曝光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假冒伪劣、违规直销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事例。对于违法违规问题,采取集中约谈等方式,对重点企业进行警示告诫,督促开展行业自查,主动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密切关注保健食品质量和宣传行为,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掌握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发布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企业及时依法查处。

省通信管理局:最大限度压缩违法信息网上生存空间

目前,全省网站13.9万个。省通信管理局将持续进行技术手段建设,建立快速查处工作机制,积极与“百日行动”各成员单位建立专项工作配合机制,反应高效、处置迅速、追根溯源、配合倒查,最大限度压缩违法违规信息的网上生存空间。

2018年,省通信管理局建立辽宁省电信领域失信名单和不良名单工作机制,将存在未按照要求完成年报等违法违规行为366家企业列入不良名单并予以公示。

省商务厅:暂停直销经营许可证审批、产品备案

严格直销行为市场准入,暂停直销经营许可证审批、产品备案。依照《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职责,主动向申报企业做好沟通说明工作,对申报企业切实履行初核责任。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排查直销企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超地域超品种等问题。有证据证明违规违法的企业,协同有关监管和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该取消产品备案取消产品备案,该撤销服务网点的撤销服务网点。直销企业严重违法违规,及时报请商务部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直至撤销经营许可。

省文化和旅游厅:严查为违法经营提供场所等行为

梳理游客投诉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的相关线索,及时发现涉及“保健”市场乱象的问题。

对旅游企业非法兜售保健品的行为,或者为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旅游企业,包括能够承接大型会议的旅游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内的会议中心、培训中心等场所,或者旅行社销售的旅游产品中涉及非法宣传的保健产品的行为,以及不法机构为销售保健产品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于不法机构假借免费旅游兜售保健品线索的,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

省住建厅:专项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户外场所

“百日行动”打击的是行业乱象,净化的是市场秩序,治理的是社会顽疾,保护的是群众利益。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针对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在社区、公园、广场等户外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查处。

省农业农村厅:鼓励举报发生或藏匿在农村的违法行为

开展保健市场整治行动事关农民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要发挥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村居民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在重点区域,村头巷尾和村委会张贴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发挥熟悉农村、熟悉农民的优势,对发生或藏匿在农村地区的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欺骗诱迫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主动收集情况、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省公安厅:确定一批大要案 铲除涉保健品犯罪源头窝点

2018年,省公安厅侦办食品制假售假案件3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9名;侦办组织领导传销类案件1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9名。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按照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要求,围绕涉保健品犯罪的规律和特点,主动实施高效打击。组织广大民警多方收集违法犯罪线索,联合打击;追根溯源,纵深打击。省厅及时确定一批大要案。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加强互联网电商、社交平台的监控力度和巡查频率,主动收集、梳理利用网络进行涉保健类违法线索,迅速查处一批涉保健品网上案件。对重大案件及时与检、法机关沟通协调,依法快速协作,强力打击保健市场违法犯罪。

省民政厅:养老机构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一查到底

各级民政部门聚焦养老服务职能,重点对养老院、社区照料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场所和设施开始排查,对养老服务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巡查,严禁假借养老服务名义、利用养老服务场所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依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将明确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养老服务第一责任人。各级民政部门在整治行动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一查到底。对构成违反《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依法查处。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养老从业人员积极举报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提供违法行为证据,及时报送司法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