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疗保健机构

辽沈晚报 2018年12月08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李文慧报道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印发《辽宁省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疗保健机构,合理调整儿科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省实现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5‰和6.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控制在12%以下、7%以下和5%以下的目标。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新生儿访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逐步扩大,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方案还要求完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网络,以省、市、县三级危重症新生儿抢救中心为依托,在全省建立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