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G1京哈高速公路K662-K623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经核查无许可审批手续的非公路标志,请相关单位或个人见此通知书后三日内自行拆除,如逾期未拆除,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程序予以强制拆除,拆除后残留物品逾期按相关财政政策进行处理。
沈阳路政执法队沈阳高速大队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