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儿子骗走房子存款 八旬老人“无家” 执行法官出手 “强制”加“调解”化解难题

辽沈晚报 2018年11月29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刘冬梅报道 84岁的阎淑珍老人一辈子生养了6个儿子,晚年正是该颐养天年的时候,但是她不但没享到福,甚至还被其中一个儿子骗走了全部存款和房产,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

老人被儿子老五扇了一个耳光后,逃到了老四家。可是在老四家她能安稳地生活下去吗?她的房子和存款还能不能要回来?最近老人的事,上了阜新市海州区的“家事法庭”。

被老五拉到房产局 强行将房产过户

前夫去世后,20多年前阎淑珍再嫁张某。2015年张某也因病去世,临终前留给她一套房子和10万元存款用以养老。

“妈,你别伤心,我和媳妇给你养老。”后老伴走了没两天,阎淑珍的儿子、老五于明(化名)就和妻子搬到了她家住,说是便于照顾她的晚年生活。“一开始,儿子儿媳对我还行,终归有口饭吃。”但阎淑珍万万没想到,儿子搬过来住就是一个圈套——他们是奔着她的房子和10万元存款来的。

没过多久,阎淑珍的房子就被老五夫妻骗走了。“有一天,老五叫了一辆车,带我来到一个全是小窗口的地方,他拿出几页纸,就让我按手印。”阎淑珍当时出于对儿子的恐惧,只能照做,要是稍有质疑,她怕于明会当众大骂自己。

回家后,于明拿出一份新的房产证明告诉阎淑珍,“房子现在是我的了”。老人这才明白,原来那个地方就是办理房产过户的办事大厅。阎淑珍没想到,于明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身体落下了残疾,她心疼儿子才让他和自己一起住,他却将房子据为己有。

这还不算,老伴儿的丧葬费、抚恤金和留给自己养老的10万元存款也被于明取走。阎淑珍曾一度安慰自己,只要儿子儿媳能好好赡养她,这些事也就不计较了。可之后发生的事,却让老人所有的幻想都破灭了。

被扇一个耳光

老人逃到老四家

“有一天吃完饭,我把碗筷放进水池,正准备进屋休息,就听见于明骂我,全是脏字。我气不过质问他,没想到他竟然打我一个耳光,我当时光着脚、穿着拖鞋就逃出了家。” 阎淑珍说。

跑出来后,阎淑珍向邻居借了10元钱,打车来找四儿子。住到四儿子家没几天,老人回家取换季衣物,发现房子的门锁被于明给换了!她已经一无所有,无家可归。

在老四家住了一阵儿之后,虽然四儿子还挺孝顺,但自从老人来了之后,夫妻之间开始摩擦不断,甚至吵架升级闹离婚。老人不忍心让老四离婚,暗下决心要想办法追回自己的存款解决养老问题。

阎淑珍将于明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10万元存款以及老伴儿的丧葬费、抚恤金。爱子之情使她没有索要房子,她还是决定将房子留给身体残疾的儿子居住。

阜新市海州区法院考虑到双方曾共同生活,于明确实给予了阎淑珍一定的照顾,故于2018年5月21日判决被告于明返还原告阎淑珍10万元。判决生效后,于明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7月3日,老人到海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五“耍无赖”

法院强制查封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岩接手此案。最初,他不理解母亲为什么要状告自己的亲生儿子。听完老人的哭诉,他又无法理解儿子怎么会如此对待亲生母亲?然而,随着对被执行人的了解逐渐深入,他找到了答案。

今年56岁的于明,1982年因犯强奸罪被海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于明又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三个月。后因小儿麻痹后遗症日趋严重,法院准予监外执行。目前尚在监外执行期间。

面对法院执行法官,于明仗着自己是“残疾人”,始终有恃无恐,态度蛮横:“钱我花没了,爱咋咋地!”法院最终强制查封了于明的房屋。

“家事法庭”暖心调解

让矛盾得到缓和

法院查封了被于明强占的房子,阎淑珍也同意以房抵债,案件看似已经执结完毕。但是在执行法官们的心里,还压着一块“石头”,这块“石头”没搬走,案子就不能真正结案。

“为照顾于明,政府安排他在社区的车棚看车,而查封的房屋就在车棚旁边的楼上。老人将来要是搬过去,生活可能受到干扰。”该院执行局负责人黄宝春决定将于明传唤到法院,解开母子间的积怨,将案件彻底了结。

11月24日星期六,执行局和往常一样不休息,黄宝春带着法警,来到被执行人于明看护的自行车棚,告知要将其传唤回法院。

“我今天看车棚去不了,明天去!”于明仍然一脸的不配合。最终在法警的催促下,他不情愿地穿上外衣、拄着拐上了警车。

进了海州区法院的家事法庭内,于明还是扬言说钱都还债了,并否认打骂母亲,辩解房子过户经继父临死前同意。“反正我现在一无所有,你们爱咋办咋办吧!”

面对他的撒泼,执行局的法官王岩没有急恼,而是耐心对其说服教育:“你母亲80多岁了,年轻时靠卖冰棍把你们兄弟养大,你不仅不能霸占她的钱财,还应该尽赡养义务。你只有做事正派,老实做人,个人和家庭才能幸福。你母亲只要存款没要房,就是心疼你。现在你拿不出钱,这个房子就给你母亲,让她老了能有安身之处。”

随后,王岩话锋一转:“你现在还在监外执行期间,如果你不配合,法院将依法对你进行司法拘留。今后,你母亲搬到房子里居住,你不能对她不孝敬,影响她的生活。表现不好,我们有权建议把你收监。”

王岩这一席重情重理、软硬兼顾的话,让于明的话头儿也软了起来:“我同意以房抵债,也会配合过户,我不会打骂她。”

阎淑珍此时也来到法庭内,听到儿子这样保证,老人终于开心了起来,母子俩痛痛快快地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至此,这场母子之间的财产之争,终于案结事了。

截至目前,海州区法院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涉金融类执行案件8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7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