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办信用卡透支消费 被银行催收他换手机号开溜

辽沈晚报 2018年11月27日

买东西不用现金,只要刷卡就行,看到不少年轻人持卡提前消费、分期购买的便捷生活和新鲜的消费观念,年逾六旬的郭某也动了心。在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的老人最终却因无力偿还信用卡,恶意透支后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受到刑罚。

2016年4月初,一直羡慕年轻人刷卡消费的郭某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了所需资料后,在居住地锦州市黑山县的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只有小学文化的郭某了解具体的刷卡方法和还款方式后,开始了自己的刷卡生活。但因没有自制能力,也没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想着没有钱先欠着,刷一千元第二个月只用先还几百元的郭某,将信用卡当成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葫芦”。

但随着不断的透支消费和利息的不断增加,郭某发现自己已经无力偿还信用卡上的欠款,办理信用卡一年后,截至2017年4月13日,他已经透支14808元,利息1484元,滞纳金842元,合计17134元。看到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未偿还的郭某听说欠钱不还要“吃官司”,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郭某不是想办法筹钱还给银行,而是先更换了手机号码,以免被银行找到。随后,他担心被找到家里,便逃往北京开始了自己的躲债生活。

银行因无法联系到郭某,到黑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随后公安机关立案后将其立为网上逃犯。2018年8月14日,在外地打工维持生计的郭某在北京市昌平区被公安民警抓获,随即被移送至黑山县公安局,并被依法取保候审。

郭某到案后,将其恶意透支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全部偿还给银行。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偿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庭审前已偿还了恶意透支的钱款,且主动缴纳罚金,庭审中主动认罪悔罪,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以郭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罚金已缴纳)。

法官同时提醒办理信用卡的市民,刷卡消费要避免几个误区,以免陷入债务危机。第一是清楚自己的还款能力,不要超出能承受的透支额度。只有不滥用卡和滥开多卡,如期还款,才能不产生额外的利息和费用。第二是避免频繁提现产生的利息,因为根据银行的规定,刷卡消费在免息期内可免息,但提现在按时全额还款后仍需支付日息。第三是要按银行要求的到期还款日准时偿还,不要产生有钱就还没钱就先欠着的心理,导致透支利息和滞纳金利滚利的局面。

李启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锦州特约记者 张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