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偷买手机 家长要求店主全额退款

辽沈晚报 2018年11月22日

买回家两天还上网玩了游戏,这手机还能退回去吗?

本溪田师付派出所给出答案:能退。不仅能退,还得是无条件全额退款。因为店家把手机卖给了不该卖的人。

13岁的男孩小刘家住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正在上小学。平时在学校里,小刘经常听同学们在一起谈论手机里的游戏,可是他却插不上话,因为父母不给他买手机,他从没玩过手机游戏。

眼看同学们热火朝天地聊着游戏里的角色和人物,自己就好像被排除在外,小刘很是着急,几次放学后都跟到同学家看同学玩。还要不停地说好话,才有机会借过来自己玩几分钟,而这几分钟就让小刘对手机游戏上了瘾。

回到家,小刘就磨着父母也要买手机,却被严词拒绝。

没有手机却有了网瘾,小刘就想到了歪道上。

11月12日,小刘偷出家里的银行卡,到银行取出2000元,跑到镇上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智能手机。

这回小刘不仅放学后回家就拿出手机玩游戏,就连午休和上课时也偷着跑回家玩手机游戏,结果很快就被家长发现了。

得知小刘是偷了家里的钱去买的手机,刘母非常气愤,就找到手机店要求把手机退掉。可手机店店主认为是小刘自愿来买的手机,而且手机已经使用,拒绝退货,双方就此吵了起来。

因为谁也无法说服谁,最后报了警。

田师付派出所民警出警后,确认这是一起民事纠纷,但他们并没有简单地把事情推到市场监管部门,或是让当事人去法院解决,而是从法律角度出发积极调解。

民警先是调取了小刘买手机时的监控录像,确认小刘是一个人来买的手机,并没有监护人在场,手机店店主也承认小刘是一个人到店里买的手机。

那么问题来了:13岁的孩子一个人买手机行不行?

民警向手机店店主解释: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13岁还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手机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经过监护人同意,否则这一行为是无效的。

听了法律解释,手机店店主询问民警自己该怎么办?民警建议他无条件退款,否则对方起诉到法院也是败诉。最终,店主把手机款全额退还。

民警提示,买卖、赠与都属于民事行为,未成年人在民事行为中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没有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其作出的决定是无效的。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特派本溪主任记者 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