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接续:《停车费刚交完 承包公司撤走 几百名车主想停车还得再交费》②

“快泊”公司违规分包停车场经营权 愿意承担车主损失

辽沈晚报 2018年11月22日

新闻闪回:位于沈河区多个路内停车场的停车管理公司在收取停车费后跑路了,多收的停车费至今没退还,目前已经有二百多名车主到交警队报案。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刘冬梅报道 小区外的路内停车场管理经营权原本是今年8月20日到期,但停车费却收到了年底,这笔费用被谁收走了?现在这笔钱又由谁来退还?

快泊:问题路段属外包

沈阳快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负责人吴某在事后称,有关保利花园、香槟国际、水晶城、上东花墅等小区路内停车场车主多交纳的停车费并不是他们收取的,而是承包他们停车场的沈阳兴泊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的。

他说,这几个小区附近的路内停车场经营管理权,确实是由快泊总公司与沈河区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的经营管理协议,经营期限到2018年8月20日终止。但实际的经营由他们的下属签约公司——沈阳兴泊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经营管理。

“沈阳兴泊乐物业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向这些小区业户收取了停车费,之后也没有交给我们公司,拖欠我们公司管理费40多万元。”吴某称,由于经营权到8月20日到期,公司在8月份到相关的路内停车场贴出公告,告知广大车主不要再继续交纳停车费,但是兴泊乐物业公司的人员仍继续向部分车主收取了费用。

对于快泊公司吴某的说法,兴泊乐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陈某表示:“我们没有多收取这部分钱,钱是快泊公司收的。”

想用保证金补偿车主

业户多交的钱到底交到哪里去了?

沈河区交警大队静态交通管理科介绍,目前在他们这里登记的业户有200多名,涉及的金额没有具体透露。

“我们公司已经在今年3月开始起诉兴泊乐物业公司,由法院来裁决。”吴某表示,他们公司与兴泊乐物业之间的纠纷已经走上了法律程序,而对于车主多交的停车费,不管是谁收走了,快泊科技信息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只要凭着相关证据到交警队报案登记的,他们将全部退还。

吴某称,当初签约路内停车场经营管理权时,交给相关部门112.5万元履约保证金,到今年8月20日,签约合同到期,公司与政府合同履行完毕,他们公司也撤走了,但这部分保证金还没有返还给公司,所以他们希望由政府监督,用这笔钱来返还业户停车费。至于欠业户多少停车费,也由政府来监督统计,快泊愿意全部承担。

保证金能不能直接还债?

快泊交给政府的一百多万履约保证金能不能用来还债?

辽宁江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任伯琪表示:这钱不能直接还债。履约保证金的功能是防止企业在经营期间出现违法乱纪问题的一个保障金,是对企业的一个约束。但是当企业与政府合同签约到期合作停止,没有出现其他问题,企业可以要求政府退还这笔履约保证金。

目前政府不能直接拿这笔钱去给车主们返还快泊多收取的停车费,至于怎么还,需要政府与企业双方协商解决。

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沈阳市政府令第20号)明确规定,“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自变更、歇业之日起10日内向社会公告,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而快泊公司将从政府获得的经营权,私自外包给沈阳兴泊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既没有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也没有向公安机关备案,对外还是以快泊公司的名义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