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228%、挂车大架号与行驶证不符、套用他车号牌、驾驶证被暂扣……如此违法科目之多堪称“违法大王”的主儿居然还敢大张旗鼓上路行驶。
昨日,葫芦岛市交警巡防一大队办案民警介绍,目前该司机因多项违法被拘留15天,驾驶证扣36分,罚款6200元。
11月14日22时许,葫芦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台悬挂着本溪车牌的货车行驶在岛东线路段,有超限、超载嫌疑。指挥中心立即指令交警巡防一大队值勤警力到岛东线与外环路交叉路口拦截。22时30分许,该车出现,民警上前将其拦停,现场发现该车确实存在超载嫌疑。随后,民警将嫌疑车辆引导至北港开发区超限检测站与路政部门联合处置。经过称重,该车核载32.55吨,实载107吨,超载228.72%。民警在对其行驶证及车辆信息比对时发现该挂车大架号与行驶证不符。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该车并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系套用了其他车辆号牌。
“该车司机张某是本溪人,30多岁,受雇于车主跑活儿。此次从秦皇岛拉煤到本溪,没想到中途被查。原来,车主家有两台一模一样的大货车,为了省钱使用一副牌照。自以为挺鬼头,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执法者的眼睛。”办案民警说。
在对驾驶人张某驾驶证信息进行比对时,民警又发现张某今年8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已被黑龙江省交警部门依法暂扣。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张某做出罚款6200元、驾驶证记36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随后,交警对该车辆所载物品进行了卸货转运。“由于该司机驾驶证被扣36分,因此其必须重新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合格通过后,才能再次驾驶车辆。”办案民警说。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葫芦岛特约记者 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