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年底前,基本建成辽宁省企业信用公共监管平台,搭建登记与审批信息完整闭环。
省政府新闻办11月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出从11月10日起,全省范围内对国务院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根据《辽宁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解“准入不准营”顽疾,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
年底前基本建成我省企业信用公共监管平台
根据《实施方案》,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务院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我省逐项制定出台具体管理措施,向社会公开。明确工作的条件、内容、程序、期限等。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全国统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在我省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
“先照后证”改革后,营业执照的门槛越来越低,拿到了执照就可以从事不需要许可的一般性经营活动,而对于需要许可的特殊经营活动,光拿到“照”还不够,要取得行业部门的“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把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解决束缚企业经营活动的“办证多”“办证难”问题。针对106个改革事项逐一制定具体管理措施,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年底前基本建成辽宁省企业信用公共监管平台。
食品经营许可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次改革选择了审批频次较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06项审批事项,包括: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80平方米以下小餐饮等。
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市场主体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20项,优化准入服务83项。
直接取消审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审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优化准入服务,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实行告知承诺包括: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采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优化准入服务包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四分之一;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除外)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食品销售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已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等。
交通运输业审批
全部网上受理 审批时限减30%
省交通运输厅介绍, “证照分离”改革前,涉及证照较多,企业要有营业许可证,个人要有从业资格证。审批时间较长,按照国家法定时间普遍需要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时间更长,比如水路运输企业筹备需要办理水路运输企业筹备许可证,营业需要办理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筹备到营业审批花费时间有的甚至达到一年以上。
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先后8次取消下放行政权力43项,其中取消个人职业资格4项。对必须要求证照的事项,由事前审批转变为后置审批,交通运输行业13项需要证照的涉企事项全部实现了先照后证。
“证照分离”改革后,目前,交通运输行业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进度全程公开。实现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实行优化准入服务的审批事项时限减少30%。
审批要件减少,推进审批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间信息共享,精简材料12项,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比如,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事项,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申请人事先提交的材料由原来的6项减少到2项,其他4项由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提供。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介绍,目前,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工作全部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开展。审批事项100%实行“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推行网上业务办理,依托“省政务服务审批业务管理系统”载体,全面实行审批事项在线咨询、申请、预审和反馈,实现了申请人全天候实时在线查询审批进度。压缩审批时限,“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申请事项的审批时限由30天调整为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