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祸致人死亡 还欲收买法官 结果……

辽沈晚报 2018年11月13日

本报讯 赵红莉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特派朝阳记者崔晋涛报道 车祸致人死亡,被告想收买法官,结果不但全额缴纳了赔偿金以及利息10万余元,还被拘留。

近日,朝阳市朝阳县法院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拒不履行义务,还想通过“收买”法官的方式让法院“放他一马”。面对诱惑,执行法官严厉拒绝。

11月5日,记者在朝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2017年12月6日8时许,被告韩某驾驶一辆普通货车沿朝大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木头城子农贸市场东门路段时,与孙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后达成口头协议,韩某负责修理损坏的电动车,孙某自觉身体无大碍,直接去了附近的浴池上班。双方均未报案,未保护现场。

至当日10时许,孙某感觉身体不适,被送往朝阳县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某的死亡原因经朝阳县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朝阳营州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意见为:孙某符合生前交通事故致头部损伤死亡。

因韩某拒不支付赔偿金,孙某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韩某支付孙某妻子各项赔偿金合计99092.42元。判决生效后,韩某仍不履行义务,孙某妻子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向韩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后,韩某仍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刘泽森多次来到被执行人韩某家中,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但韩某仍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留。

拘留后,韩某及其家人不但不积极赔偿申请人,还想通过各种途径向执行法官“表示表示”,让执行法官“放他一马”。面对这种诱惑,执行法官刘泽森断然拒绝,并严肃批评了他们的这种行径。

最终,韩某及其家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赔偿金及延迟履行的利息10万余元交到了申请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