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地震预警系统预计2022年试运行

辽沈晚报 2018年11月01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学校、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安装地震预警信息接收装置。

省政府新闻办10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地震局、省政府法制办表示,《辽宁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二部规范防震减灾工作的省政府规章,也将是全国第四个完成地震预警立法工作的省份。

中小学已设立168个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

地震预警不同于地震预报,是在地震发生后,利用地震波与电波之间的时间差,在地震波到达之前将地震信息传递到可能遭受破坏的地区,使其有几秒至数十秒的逃生时间和避险处置时间。

省地震局介绍,辽宁地处全国四个重点预警区之一的华北预警区,于2018年6月正式启动建设,拟在全省新建包括31个基准站、40个基本站、830个一般站、1个预警中心和168个接收发布终端的地震预警系统。

全部工程预计2020年初步完成,2022年试运行并实现设计目标。项目建成实施后,将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预警区秒级地震预警服务,能够争取到宝贵时间,为公众逃生避险、重大工程紧急处置提供信息服务,有效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根据有关要求,我省在部分中小学校安装了地震烈度仪,并设立了168个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如遇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及时发布地震预警信号,便于中小学校有效地组织学生应急避险逃生。

擅自发布地震预警最高罚3万 严重者追究刑责

在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响应方面,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齐延春介绍,办法规定,地震预警信息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对于擅自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的,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估地震烈度超过6度

系统将发布预警信息

我省规定,当地震发生后,某地区预估地震烈度达到6度以上时,系统将会向该区域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地震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发震时间、震中、震级、地震波预计到达时间和预估地震烈度等要素。地震波预计到达时间表示还有多少逃生时间或是应急处置时间。

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医院等须安预警接收装置

办法规定,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应当纳入防震减灾规划。考虑到社会公共安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省内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安装地震预警信息接收装置。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影剧院、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制定地震预警应急预案,建立地震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接收到地震预警信息后,立即采取相应避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