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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2024年09月09日 

本报讯 记者吕洋报道 9月4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及中央、公安部、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全省公安机关要把握机遇抓改革,聚焦公安工作现代化主线,把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心工作推进,紧盯制约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全力推进改革重点项目落地见效,以公安改革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找准切口抓改革,着眼大局、高位谋划,着手细微、找准切口,以“小切口”为“突破口”,以“小课题”破解“大难题”,实现以点带面、以点破局的效果。要聚焦实战抓改革,立足有利于实战、服务于基层,抓实抓细改革项目“选、立、推、落”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跟进问效、及时校偏,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要争创品牌抓改革,坚持“站位全国、对标一流”的原则,树立“瞄准先进、定位领先”的导向,打造具有辽宁公安辨识度、影响力、推广性的改革品牌。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取得实绩实效。要深刻领会重大意义,增强“减负增效”的实干意识,坚持实事求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牢牢扛起为基层减负的政治责任。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畅通联系渠道,了解基层需求,盯住基层反映最突出、反响最强烈、反馈最集中的问题,找准“负”的根源、抓住“减”的要害,拿出精准管用的措施,减出效果、减出效能。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杜绝“形式大于结果”的工作安排、“要求偏离实际”的任务部署,部署任务、出台举措要符合基层实际、契合上级精神、适合形势需要。要一盯到底抓好落实,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从严抓好监督执行,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常治长效,真正把基层从形式主义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从官僚主义的枷锁中释放出来。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落实“三个规定”,坚持常敲警钟,时刻保持自警自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时刻规范自身言行;坚持常态排查,结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严抓严管、抓早抓小;坚持常治长效,聚焦风险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时时监督、事事监督、处处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坚持常抓不懈,抓实抓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谈心谈话等各项工作,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浓厚起来、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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