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洋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凌源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举办了以“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与凌源市妇女联合会签署了《关于建立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将对遭受违法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困难的妇女儿童采取辅助性救济措施,在办案过程中应当依法开展对困难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主动帮助其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妇联组织在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接待处理妇女儿童维权投诉、走访关爱困难妇女儿童时,对发现的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因案致贫返贫线索,应当作为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意见》提出,对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困难妇女儿童,检察机关均应按程序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其中对下列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检察机关应当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儿童;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以及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
双方认为,这项协作机制的签署,标志着今后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合作将更加紧密,将为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