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发生的恶犬伤人事件让人揪心,再次给养犬人敲响了警钟。
文明养犬怎么做?哪些犬种不能养?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怎么划分?近日,沈阳警方再次提醒养犬人,48种犬不能养,还有8种事不要做。
沈阳地域内,除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全域及其他区的农村地区外,都是养犬重点管理区。
据沈阳警方公布,今年以来,全市共整治不牵绳遛犬5859起;无证养犬3483起;公共场所遛犬4959起;一户养多犬32起。
同时,沈阳警方公布了涉犬案件举报电话。大家如果遇到公安机关管辖的涉犬案件,除了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还可以拨打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举报电话23505499进行举报。
这48种犬禁养
记者了解到,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犬共48种,其中烈性犬39种,大型犬9种。此前在四川咬伤女童的罗威纳犬就是禁养的39种烈性犬之一。
39种烈性犬:
藏獒、意大利纽波利顿犬、巴西菲勒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拳狮犬、杜宾犬、卡斯罗、高加索、纽芬兰犬、可蒙犬、罗威纳犬、灵缇犬、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苏俄牧羊犬、沙皮犬、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弗兰德牧羊犬、俄罗斯黑梗、比利时牧羊犬、牛头梗、凯丽蓝梗、斯塔福、比特犬、英国斗牛犬、土佐犬、秋田犬、狼青、川东猎犬、中国细犬、昆明狗、中亚牧羊犬、加纳利、马犬、中华田园犬。
9种大型犬:
大白熊犬、阿拉斯加雪橇犬、圣伯纳犬、大丹犬、英国古代牧羊犬、英国寻血猎犬、雪达犬、伯恩山犬、大麦町犬。
这8件事养犬人不要做
1 不牵绳遛狗:《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遛犬不挂犬牌、不束犬链以及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陪伴牵领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处二百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2 在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对未经登记养犬或者未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
3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饲养禁养犬:《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二千元罚款。
4 公共场所遛犬:《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禁止遛犬公共场所内遛犬的,或者在禁止遛犬的时间遛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5 犬扰民:《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的养犬行为严重妨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或单位处五百元罚款。
6 犬伤人:《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所养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未立即将受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处两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罚款。
7 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不及时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处一百元罚款。
8 阻挠犬只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阻挠犬只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