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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从2楼阳台往下扔锤子、炉子等物品 网友拍下高空抛物全过程 律师:造成严重后果 应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04月07日 

锤子、烧烤炉子、铲刀、钳子、螺丝刀,一样一样的“杂物”从2楼阳台窗户被扔出去,掉落在大街上,这样的行为吓人不?

4月4日,大连市中山区一家小吃部门前的机动车道上,散落着大量这样的工具、杂物等。这些东西都来自于路边一户2层居民家阳台窗户,扔东西的是一名中年男子。

一位网友拍下了男子扔东西的过程。视频画面显示,男子光膀子站在阳台窗前,亲手将物品一件一件的从楼上扔出来,其中的炉子、锤子等物品砸在地面上哐哐作响,而男子丝毫没有惊慌。

除了坚硬物品,还有毯子、垫子等东西也被扔出来。扔完东西后,男子又拿着一个收集了垃圾、灰尘的撮子,在窗边往下倒。

“做家务的男人是最可爱的,不过这样太吓人了。”拍摄视频网友猜测,男子是在家中“打扫卫生。”

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在该住户正下方,恰好是一家小吃部的门面。同时,此处临街,下面就是人行道。靠着道牙子边,还有停放的机动车。

男子扔东西期间,还有行人和外卖小哥在楼下经过。似乎男子也怕扔东西砸到人,其每次扔出都朝右前方甩一下,避开人行道和小吃部,将东西扔到机动车道上。

在男子扔东西结束后,拍摄视频的网友才敢走到跟前,随手拾起地上散落的一把锤子,吃惊不已。

4月6日,记者联系男子楼下的小吃部,女店主向记者证实,当日确有其事。事发后,男子被赶来的家属制止。

女店主介绍,楼上的邻居自己并不认识,大致了解男子是独居此处,经常会有怪异行为,扔东西也不是第一次,“有时候,他一个人站在阳台大叫;有的时候扔东西。”

女店主坦言,对男子的精神状态并不了解,但是“看起来不太正常。”同时,男子的特殊行为对小吃部的经营带来很大影响,“顾客和路过的行人都不敢靠近,在店里的顾客也不敢出去。”

女店主表示,不论男子出于什么目的或者存在哪些问题,都需要有人照料,发生抛物等特殊行为的时候能及时阻止,否则造成他人的人身危险或财物损失,都要承担责任的。

记者了解到,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它曾与“乱扔垃圾”齐名,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高空抛物罪罪名。

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辽宁际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姜万鹏律师表示,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姜万鹏律师强调,即便肇事者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承担刑事责任方面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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