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辽宁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已正式执行。2023年立法计划坚持急用先行,注重立法项目成熟度,优化配置立法资源,由初次审议的项目、预备审议的项目和重点调研的项目三部分构成。
据了解,初次审议的项目包括辽宁省中医药条例、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等8件。预备审议的项目包括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4件。重点调研的项目包括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辽河口国家公园条例、辽宁省矿山综合治理条例(修订)、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等14件。
为落实2023年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省委部署安排,紧贴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际需要,有效推动立法计划实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增强征求立法意见的针对性。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制度机制,并调动智库积极性,为地方立法提供支持。
辽沈晚报记者 王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