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了新能源汽车,就想在小区地库车位上申请安装一个自用的充电桩。沈阳大东区浅草绿阁五期业主郭先生,为了物业的一纸“允许施工证明”跑了一年多,与物业经理沟通多次,还是没办下来。“到底差哪了呢?”
而在郭先生向辽沈晚报求助后,在记者陪同下,仅用半天时间,就得到了物业的积极表态:愿意配合业主进行申请,可以给业主开证明。
为申请充电桩 一张“允许施工证明”跑一年多
2021年底,郭先生响应国家提倡推广新能源发展的号召,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之后,就想在自己车位里安装一个充电桩,既方便,又能节约不少充电费用。
郭先生的车位在小区地下车库,是自己长期租赁而来,“超过1年以上属于长期租赁,我已经租了两三年,肯定符合条件。”
郭先生也明白,作为新能源在普及过程中还存在磨合,充电桩从提出申请到最终能够安装使用需要一个过程。但他自己也没有想到,仅在第一步“申请”就遇到了坎坷。
郭先生通过国家电网APP咨询了自用充电桩的申请流程,工作人员给出了所需要的具体相关手续。其中,关于车辆、车位等相关购买、使用手续,郭先生很快就找齐了,唯独一张需要物业公司出具的“允许施工证明”卡住了,“我去小区物业办公室找过经理好多次,都没给我开。”
据郭先生说,浅草绿阁五期物业的杨经理告诉自己,小区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产权是人防办,“说让我去找人防办申请,人防办说物业是使用者,只对物业公司说话。”
一年多的时间里,郭先生就在小区物业、区人防办之间反复沟通,至记者采访之前,始终没有得到这份证明。
小区物业前后态度大变样:
你去找总公司吧
郭先生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小区里业主对充电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自己把这件事搞清楚,“也是为其他业主趟趟路,但没想到办这事真难。”
根据大东区人防办向郭先生的反馈,大东区浅草绿阁五期的地下车库确实产权在人防部门,物业公司行使使用权。工作人员表示,在不改变结构,不会造成安全问题的情况下人防部门并不干涉;如果对结构、线路等造成影响的施工,需要向产权单位申请。该工作人员向郭先生表示,根据目前国家对提倡新能源发展的支持,人防部门一定会积极协助,绝不会为业主设置障碍。工作人员强调,如果物业认为确需向人防部门申请,“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人防部门一定会认真对待,尽快给出答复。”
但人防部门尚未接到物业公司的相关申请,“物业不给申请,让人家审批什么呢?”如鲠在喉的郭先生,无奈之下向辽沈晚报求助。
3月29日上午,辽沈晚报记者跟随郭先生一起来到浅草绿阁五期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之前与郭先生一直沟通的杨经理当日休息,并不在岗。郭先生试图电话联系这位杨经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奇怪的是,工作人员与杨经理进行沟通后,转达的内容与之前郭先生得到的反馈完全不同。工作人员称,是该“浅草绿阁五期物业”向总公司的申请,“总公司没批,具体原因不清楚。”
工作人员称,如果业主杨先生想继续了解此事,可以直接去总公司问。
“我是小区业主,有事我肯定找小区的物业。并且之前这么长时间,跟杨经理沟通好多次,这是第一次让我去找总公司。”
物业总公司:可以开证明
还可以协助业主申请
从“浅草绿阁”五期物业办公室出来,记者与业主郭先生驱车从大东区赶到了位于铁西区的沈阳枫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期有另一位业主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我们正在协助办理当中。”该公司一位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表示,对郭先生的申请之前并不知道。
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在业主提出需求之后,物业公司一定会协助业主推进此事,并且物业公司了解到业主的需求,正主动为铁西、大东等多个浅草绿阁园区业主办理公用充电桩的申请。
郭先生与该负责人互相留下联系方式,接下来将对“允许施工证明的”具体细节内容进行协商,“细化证明的内容,明确一下责任。协商一致后,我们就可以为业主出具这个证明。”
该负责人还强调,如果郭先生申请通过后,物业公司还会对电力部门接下来的实地勘查、具体施工过程主动参与和监督,“保证园区设施安全,不留隐患。”
郭先生对该物业负责人的态度和办事效率表示满意,同时向记者表示感谢,“我跑一年多都没个结果,在辽沈晚报帮助下物业公司这么快就答应了。”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