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男教师强制猥亵未成年女学生案件进行宣判,以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本案为大连市首例强制猥亵未成年人案被告人被宣告终身禁业案件。
甘井子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在午休时将被害人带至其休息房间内猥亵。甘井子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为满足个人性欲强制猥亵他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应予惩处。
张某某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民教师,利用职业便利在校内猥亵未成年女学生,违背了其职业的特定义务, 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应予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对其处以从业禁止。
法院坚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参考《意见》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对本案依法予以严惩,既能够让被告人明确知晓自身被禁业的范围,同时还能对社会潜在罪犯起到监督、警示作用,有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清朗校园环境。
本案首次在刑事案件全程适用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大连市民政局指派儿童福利处张学强处长和刘松涛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参与诉讼。张学强处长和刘松涛常年从事儿童工作,经验丰富、富有正义感,在庭前了解情况,庭审时发表意见,并在判后参与救助,全流程参与,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辽沈晚报特派大连记者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