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救治、后结算,对新冠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继续实施门诊慢特病三个月长处方政策
允许慢特病及特药患者因疫情临时变更医院
快速衔接患者因疫情转诊待遇,患者转诊免收起付标准
对方舱医院实施院外集中隔离管理患者兜底保障
轻型和无症状病例治疗费用按门诊方式结算
严格执行救治医院应急周转金制度,确保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全力支持“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电话办”
等“不见面”方式,不断扩展经办业务服务功能
围绕群众较为关注的血液透析、放化治疗、高值药品
“双通道”等问题,给予绿色通道保障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