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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 2022年11月04日 

11月1日开始,本溪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以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

“门诊共济”主要是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也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

新政策明确,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多发常见病的普通门(急)诊费用、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市内急诊抢救留观住院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政策实施后,本溪市职工门诊统筹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50%—70%,年度起付标准300元,支付限额为3000元,符合条件的异地安置人员也可享受这一待遇。

辽沈晚报特派本溪主任记者 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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