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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逃脱签订了免责声明顾客受伤还需赔偿吗 2022年11月01日 

“我在大东区经营一家密室逃脱,都是年轻人来玩。这种游戏挺刺激的,行业内也有意外受伤的,我就和所有的顾客都签免责协议。但是前几天还是有人在我这里受伤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用承担赔偿责任吗?”读者朱先生向“辽沈帮帮帮”咨询。

“当时应该是一家单位的同事7个人过来玩,他们一起选择了一款恐怖主题的游戏。为了游戏的体验性,我们没办法在游戏里设置安全指示灯、警示标志之类的;咱们这种游戏的商家也没有在游戏里这么设置的。

为了避免麻烦,游戏开始前,我和这些客人讲解了注意事项,签了免责协议:说明游戏有风险、如果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游戏过程中,室内黑暗狭窄,他们人也多,加上角色扮演人员的追赶,其中一名顾客撞上密室过道受伤了,上医院一拍片,鼻子粉碎性骨折。”朱先生介绍。

“我都和他们签了免责协议了,还需要赔偿吗?”朱先生咨询。

就朱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辽宁共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大维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虽在游戏前讲解过注意事项,并签订了免责声明,但在游戏过程中,特别是营造夜间氛围的狭窄过道,被角色扮演人员追赶时,对参与游戏人员未设置安全引导标识和必要的保护措施,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同时,参与游戏受伤的顾客本身也对游戏过程中追赶逃生环节有一定的认知,且自愿选择参加此类恐怖主题的游戏,没有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商家可以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刘律师表示。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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