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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网友喝酒再利用“酒驾”碰瓷 4人被抓 2022年10月27日 

3女1男研究“发财大计”:利用女孩网络交友,约到现实喝酒再让男网友送其回家,然后路上利用酒驾碰瓷,实施敲诈勒索。作案2起后,4人落入法网。

不久前,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沿海保卫局龙泉寺沿海派出所破获一起案件,4个青年组成的敲诈勒索团伙被抓获。

10月20日,葫芦岛女子小丽(化名)在网上认识了在某企业上班的年轻男子大刚(化名),就主动套近乎,称可以在离家不远的饭店见面,如果彼此印象不错,可以进一步发展。

见面之前,小丽就知道对方有车。饭店里,俩人推杯换盏,酒足饭饱。小丽还刻意给对方灌酒,之后小丽故意让大刚送她回家。

大刚酒后驾驶车辆,小丽特意给他指路,行驶到偏僻之处。这时遇到一辆早已等候在这里的车,这辆车故意剐蹭大刚的车“碰瓷”。

双方下车理论,对方故意将矛头指向大刚酒后驾驶的责任。因为遇到事故,大刚略微清醒,立即同意私了,给了对方2000元。不久之后,小丽又约了同一个企业的另一男子大强(化名),利用同样的手法,跟大强要了5000元。

事后,大刚和大强偶然谈起此事,发现被同一团伙所骗,都觉得很窝囊,于是一起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获悉警情后,龙泉寺沿海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召开案件研判会,划定侦查方向,随后在两名被害人的手机中发现相关线索;通过侦查,迅速锁定了小丽、小明(化名)等4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并将团伙成员全部抓获。

小丽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还百般抵赖,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她及同伙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原来,小丽、小红(化名)、小兰(化名)都是辽宁葫芦岛兴城市刘台子乡人,她们是谈得来的好姐妹。同乡男子小明(化名)有一辆黑色轿车。

4人均20多岁,不寻思找一份正当的职业积极进取,却成天想着快速发财。10月中旬,他们凑到一起,经过密谋,决定通过“碰瓷”来敲诈他人的钱财。

目前,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的酒驾环节,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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