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一位市民古女士(化名)求助记者,她今年42岁,未婚,她非常喜欢孩子,想收养一个男孩,想问问,如何才能合法收养子女。
古女士告诉记者,她人比较内向,导致她到现在一直都是单身。看着身边的亲戚、同事与朋友都有小孩,加上自己也喜欢孩子,就产生了想领养一个男孩的想法。但因为不知道如何领养,都需要哪些条件,所以求助记者,让帮问一下专业人士,像她这种单身未婚的女子是否可以收养子女?
为此,记者联系了辽宁德济律师事务所的张德升律师。张律师表示,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单身未婚女性是可以收养子女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5个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30周岁。
张德升提醒古女士,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此外,收养孩子要有恒心和毅力,切记不可中途放弃,否则会对孩子造成伤害。
辽沈晚报记者 赫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