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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途中出车祸 该找谁赔偿? 2022年09月23日 

日前,家住沈阳市于洪区的张阿姨遇到了烦心事:家里在装修时,雇了一对夫妻帮忙。一天中午,夫妻二人搭乘工友的电动三轮车返回租住屋,途中为躲避对面大货车,电动三轮车侧翻。其中两个男的并无大碍,但女的右小指骨折。这对夫妻想让张阿姨赔偿一部分损失。

“孩子快结婚了,前段时间,合计给家里重新装修一下,没想到还遇到这种事情。”张阿姨告诉记者,本来想省点钱,儿子就在劳动市场找了几个装修工人,他俩就是在那招的,其中女的主要是干些零活。他们摔伤了,耽误工期不说,我心里挺难过的。他们说是回家取工具时,才受的伤,现在药费花了几千元,让我出一半,我不能接受。张阿姨想让记者帮忙问问专业律师:这种情况是否该进行相应的赔偿?

为此事,9月22日,记者咨询了辽宁德济律师事务所的张德升律师。张德升律师认为,在本案中,雇主不应承担责任。

张德升称,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这对夫妇中的妻子遭受的损害,是在回家途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并不是因劳务造成,因此即使这对夫妇与雇主存在劳务关系,雇主也不应承担责任。

最后张阿姨表示,虽然她不用承担责任,但还是愿意拿出500元,对这对夫妻表示慰问。

辽沈晚报记者 赫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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