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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包裹意外遗失 谁该担责? 2022年05月12日 

快递若丢失了该由谁担责?又该如何赔偿?“辽沈帮帮帮”就最近接到的读者反映的热点问题,邀请到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徐乐律师为您解答。

情形1

代收包裹意外遗失

谁该赔偿?

小刘花3000多元钱网购了一台游戏机,快递员送货时,小刘在外地隔离无法签收,便电话联系门岗保安老王,请他代为签收。

老王签收后将包裹放在了门岗处,并告知小刘他过两天要轮休,提醒小刘回来后及时将快递取走。

一周后,小刘回来,到门岗处找寻自己的包裹时发现包裹丢失。由于保安岗亭处没有安装摄像头,无从查证是谁拿走了包裹。

释法:代收人保管过程中无重大过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公司在与小刘电话联系后,根据小刘的指示将包裹交给了门岗保安老王,老王代小刘进行了签收,快递公司已经完成了快递工作的主要义务。

保安老王按照小刘的要求签收后,其已经完成了委托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属于无偿保管的,保管人只有在有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老王已告知小刘要轮休,让其尽快取走包裹,不应认为老王有重大过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情形2

快递擅放代收点

遭遇纠纷谁该担责?

李女士让朋友给她邮寄了一箱消毒液。两周后李女士查看包裹信息,发现包裹在两天前就已经被签收。李女士询问了快递员,快递员表示,给李女士打电话打不通,特殊时期,物业不让进小区,包裹已经放在了物业在小区门口设置的代收柜子中。李女士赶紧去快递柜找包裹,发现包裹已经丢失。

释法:擅放代收点,包裹丢失快递公司应担责

疫情期间,大部分小区都会禁止快递员进入小区送货上门,接收快递只能在小区门口进行。有些物业会在小区门口设立快递柜或代收点。

根据我国《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虽不能当面验收,在放置快递柜或代收点前,也应该获得收件人许可,否则属于违规行为。

情形3

未保价的贵重物品

快递遗失怎么赔?

王先生为了庆祝身在异地的女朋友生日,网购了一款价值3万多元的女士手表邮寄给女朋友。

后因女朋友迟迟未能收到货,王先生联系快递公司,方知物品在运送途中不慎丢失。

快递公司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承运的是什么货物,不能赔偿那么多,商品并未保价,同意按照运费8倍标准赔偿。

释法:未保价物品丢失,消费者主张按实际价值赔偿需承担举证责任

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将王先生托运的物品安全运至约定地点的义务。

现快递公司运输的物品丢失,快递公司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国《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就是说在未保价的情况下,如果主张按照丢失或损坏快递的实际价值赔偿,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寄件的事实以及所寄货物的实际价值。

王先生系在网店购物,可以要求网店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帮助自己维权。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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