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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二审出庭,递交18页上诉状,法院择期宣判 江歌母亲:对方一贯地偷换概念 2022年02月17日 

2月16日9时30分,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涉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青岛中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16日9时许,青岛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鑫和代理律师、江歌母亲代理律师已经进入法院,江歌母亲暂时未到法院。

随后,江歌母亲江秋莲在个人微博发文表示,因身体原因,其本人当天不出庭参加庭审,由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全权代理。

当事人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

上诉人刘鑫一方表示,江歌在刘鑫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鑫。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

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江秋莲一方则表示,刘鑫强调江歌在刘鑫没有要求她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在等候刘鑫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持。刘鑫“锁门”的事实具备充分客观证据予以证明,刘鑫的否认只是重现了刘鑫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鑫阻止江歌报警具备充分证据支持。

合议庭就庭审焦点展开法庭调查。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细节

围绕5个问题展开辩论

澎湃新闻从法院获悉,双方具体就五个问题展开辩论。

上诉人刘暖曦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江秋莲的全部诉讼请求。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一审法院遗漏必要的共同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定程序。二、一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证据不足,导致事实认定错误。三、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前提和理由均不成立。四、一审判决上诉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没有依据。五、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被上诉人答辩称,一、一审程序正当,对于追加共同原告及共同被告问题,一审法院在庭前会议中已向双方释明。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准确,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三、上诉人上诉主张的事实没有任何有效证据支持。四、上诉人在上诉主张中以捏造事实、编造谎言的方式推卸自身责任,背离诚信。五、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主观恶性和对被上诉人的精神伤害并非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够弥补。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依法维持一审公正判决。

刘鑫:避免自己成为刘学州

据北京青年报,刘鑫的上诉状共18页,列了六大项上诉理由,包括她认为法院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认定基本事实的证据不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以及一份特别说明。

她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不但没有化解她和江歌妈妈的矛盾,反而使得江歌妈妈进一步认为她就是一个居心叵测之人,完全抹黑了她与江歌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

开庭前,刘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相关证据和详细情况会在庭审中阐述。此次开庭做的最大准备就是心态的准备,“我认为我需要站起来面对,而不是懦弱的请求原谅。”

刘鑫表示:“五年来我一直觉得事情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一直在等,可是一次次绝望,我一直避免成为‘刘学州’。”

江歌母亲回应

2月15日,江秋莲一早就去了江歌墓前,“每次开庭前,我都会去看看闺女,前一天是元宵节,刚好去陪陪她,我相信法律的判决。”

对于刘鑫的话,江秋莲告诉记者,刘鑫一贯地偷换概念,怎么能和刘学州比呢?

对于此次庭审,江秋莲称“我只需要法律惩罚她”。

此前报道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母亲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据澎湃新闻、央视新闻、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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