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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车被拒 “无事故是主播承诺的” 律师:主播承诺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021年11月11日 

新闻到底:

《看网上直播买二手车 主播承诺无事故 维修记录:事故车 还换过73个件》②

新闻闪回:今年9月15日晚,沈阳市民廉先生在手机直播中看到网络主播“小颖姐”正在卖二手车,当晚加了“小颖姐”微信。9月17日,廉先生来到沈阳市于洪区红旗台一处仓库看车,“小颖姐”团队工作人员带他看中的一辆车,承诺“无事故、无水淹、无火烧”……在工作人员建议下,本想全款买车的廉先生办了贷款,10月13日将车提走。10月17日早上,廉先生开车去保养,维修工一眼看出该车是“事故车”,廉先生查询保险记录发现该车今年4月份出过事故,换过73个零件!

沈阳市民廉先生通过网络主播买到事故车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发广大市民和众多网友关注。11月2日下午,辽沈晚报记者陪同廉先生来到其购车处讨说法。

与廉先生签下购车合同的孙经理表示,“无事故”是主播承诺的,而主播与自己并无雇佣关系,并称“他(廉先生)买的这辆车,我给主播6000元钱”……

律师表示,销售者出售车辆时,应将车况如实告知消费者,而主播的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者授权的行为,如果主播对车况虚假描述,销售者应承担法律后果。

“1000多个主播都上我这直播拼缝”

11月2日下午2时许,沈阳市于洪区红旗台一处仓库。院门口没有挂牌,院内的一间高大库房里停放着车辆,几名男子正在当院修车或洗车。

廉先生一眼认出,其中一名中年男子就是与他签下购车合同的“孙经理”。面对购车合同,孙经理承认确有将白色丰田雷凌卖给廉先生一事。

问及“小颖姐”,孙经理表示“仓库里的车是我的,1000多个主播都上我这直播拼缝,谁卖出去了,我就给谁钱……”并称廉先生买下这辆车后,他给了主播6000元钱。

廉先生掏出手机,出示了与主播的聊天记录。孙经理表示,自己与主播之间并无雇佣关系,“无事故是主播承诺你的,事先我告诉过你后杠有划痕补漆。”

“退不了,你可以去起诉我”

廉先生从手机中调出该车的维修记录,显示更换过73个零件。“换了这么多件,可不仅仅是后杠划痕补漆那种小刮碰!”孙经理表示,“一点事故没有那叫‘板车’,二手车哪个没有点修理?”

对于合同上手写的“无重大事故、无水淹、无火烧”,孙经理和廉先生的理解存在分歧。廉先生认为,这句话和主播承诺的“无事故”都是对车况的承诺;孙经理表示,“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该车并未发生过该规模的事故,也没有发生过水淹或火烧。

廉先生当场要求孙经理退还购车款,终止贷款合同。孙经理拒绝了廉先生的要求,表示“退不了,一切以合同为准,你可以去起诉我”。

业内人士:主播卖车大多靠“吹”

11月2日,辽沈晚报记者与二手车业内人士王刚(化名)取得电话联系。“现在大多数在直播平台卖车的主播都是靠忽悠,把车况吹得好得不得了。”王刚直言。

他表示,这些主播大多数并不从事二手车行业,只是把二手车商的库房作为直播场地,“对于直播本身,车商不给主播钱,只有把车卖出去才给对缝钱。”

王刚透露,主播帮助车商卖出一辆车可以获得售价10%左右的提点,“六七万元的车,主播卖出去就能拿六七千元……买车能信主播吗?他们既不懂车,手上又没有车源,更不清楚具体到某一辆车的车况,全靠吹!”

“二手车本来说道就多,网络主播参与进来之后,啥都敢往好了吹,完全不顾后果!”他说,“车辆鉴定只有事故车和非事故车两种结论,根本没有什么重大事故车之类的说法!”

律师:如主播虚假描述车况 销售者应承担法律后果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汉农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销售者在出售车辆时,应将车况如实告知消费者,主播在直播平台上的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者授权的行为,主播承诺的车况也应视为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主播对车况构成虚假描述,应由销售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王汉农律师表示,合同中“无重大事故”与“无水淹、无火烧”并列写明,意味着“无重大事故”是对车况的描述和承诺,应依据字面意思并结合生活常识做出解释,即“没有发生过重大的事故”,而不应将“重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事故专业名词解释为“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也不应将“重大事故”作为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名词解释为“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因为这两种解释与描述和承诺车况是两回事。

辽沈晚报记者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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