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已经启动,今年将由各区、县(市)民政局统一组织。
沈阳市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为5450元/月。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沈阳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沈阳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已经启动,从今年开始,将招录权限下放至各区、县(市),由各区、县(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具体招录方案请关注各区、县(市)公告。
在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方面,沈阳市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达到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目前人均薪酬待遇为5450元/月,统一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且根据社区工作者的不同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
在未来工作发展方面,沈阳市已将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荐其担任党代会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候选人等。同时还将畅通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通道,做好在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
报考社区工作者需具备这些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
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
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心理健康、乐观自信,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4
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一般应为本市常住居民,身体健康。
5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社区不再办这些证明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为民服务的效果,沈阳市日前取消了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分别是:
1.亲属关系证明
2.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籍证明)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
4.居民养犬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表现证明)
7.人员失踪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分居证明)
9.出生证明
10.健在证明
11.死亡证明
12.疾病状况证明(急诊证明、意外伤害证明)
13.残疾状况证明
14.婚育状况证明(生育状况证明)
15.居民就业状况证明
16.居民个人档案证明
17.居民财产证明(经济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偿还能力证明、房产证明等)
18.遗产继承权证明
19.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
20.证件遗失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