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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本”跨省办 重庆新人在沈尝鲜 2021年06月02日 

昨日,两位居住在沈河区、户籍地为重庆的新人在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完成了辽宁沈阳首例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这真是一项便民政策,节省了我们很多时间,而且从前两天的预约到今天领证都特别顺利。”领到结婚证的兰洋笑着说。

昨日上午9时许,两位居住在沈河区、户籍地为重庆的新人在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至此,辽宁沈阳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拉开了帷幕。

当天“跨省通办”15对

“跨省通办”仅限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而且需要出具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当天沈阳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5对,全部为结婚登记。

昨日上午8时30分许,沈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迎来了不少新人前来领证,有的还专门带来了摄影团记录下这美好的时刻。兰洋和黄安妮也是其中的一对新人,与其他新人不同的是,他们的户籍地并不在沈阳,因为辽宁省是“跨省通办”的试点之一,所以他们也来到这里办理结婚登记。

“我俩去年就想在沈阳领证,当时因为两人都是异地户口,要求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这事就一直拖到了今年。”黄安妮介绍,今年,看到国内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政策的信息,他们特别激动,两人特意选择了政策实行第一天作为他们领证的“好日子”。

“我们是5月29日在网上预约的,领证后才知道是今天第一对‘跨省通办’的新人,真的好幸运,这个日子也特别有意义。”两位新人难以掩饰内心的激动与喜悦。结婚登记现场,市民政局副局长马丽梅向兰洋和黄安妮颁发了结婚证书并送上祝福。马丽梅表示,沈阳作为全国首批“跨省通办”试点城市,各民政部门已经做好了相关准备,从完成历史数据补录实现全国联网,到全市婚姻登记窗口配备了现代化信息采集设备,沈阳民政一直在努力。

仅限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现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二级主任科员周珈如介绍了跨省办理的详情,她称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后,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也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登记。以沈阳为例,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沈阳的,可以选择沈阳任一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户籍均不在沈阳的,有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沈阳,可以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周珈如还介绍,“跨省通办”仅限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查询婚姻档案等其他婚姻登记业务,不在“跨省通办”范围内。

按照国务院批复和试点工作要求,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不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有一方出具沈阳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沈阳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完成

沈阳市自去年9月1日起,实行婚姻登记“跨区通办”,是东北首个实现婚姻登记跨区办理的城市。

据统计,从去年9月1日至今,跨区办理工作量达到工作总量的11.26%。今年5月20日和5月21日高峰日,跨区办理工作总量占比达到22%。沈阳在全省率先完成了1949年以来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录入数据信息200余万条。同时,全面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服务窗口全部配备高拍扫描仪,切实提高了身份甄别能力,压缩了办理时限。完善网络环境和硬件配置,督促各地区逐步配齐居住证读卡器、电子签名等外接设备,实现了婚姻登记全过程智能化服务。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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