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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即日起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举报大整治活动 餐饮油烟污染可拨打12369举报 2020年07月17日 

即日起,沈城市民发现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市政污染类等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均可拨打12369电话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在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的同时,根据线索对举报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昨日,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称从即日起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举报、大整治活动,解决群众举报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市民可采取三种方式举报,一是拨打热线电话12369,二是写信举报,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收),或发送电子邮件举报,电子邮箱:shengtaihjj12369@163.com。

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可举报

可举报的大气环境类的生态环境问题包括锅炉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异味污染、扬尘污染和餐饮油烟污染等。其中,餐饮油烟污染具体为饭店、食堂、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等三产单位油烟异味、油烟超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建成区内占道经营,小区内、公园、绿地、湿地等区域进行露天烧烤的。

关于扬尘污染,具体的可举报内容为: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堆和其他场站内堆放物未苫盖或苫盖不完全的;堆放物高度明显高于周围防尘围墙或防尘围墙破损的;“三堆”未苫盖或苫盖不完全的;散流体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随意倾倒或遗撒严重的;道路未清扫、积尘严重的或长时间未进行洒水作业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举报机动车尾气污染时,要把机动车拖带黑烟尾巴行驶的汽车牌照照片拍摄清晰。

偷排生产污水、雨污水混排均可举报

水环境类可举报问题包括污水直排、市政废水、黑臭水体等方面。其中,市政废水存在工业企业污水管道与市政雨水管道混接的;雨污泵站或管网破损、停运的,可举报;工业企业单位污水设施溢流、停运的;生产污水偷排、直排、非法转运、倾倒污染物等造成水污染的,可举报。

此外,土壤、环境受到工业企业单位排放固体废物污染的;不按规定建设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未按指定场所倾倒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以上行为均可举报。

汽车、轻轨鸣笛噪声、建筑工地噪声均可举报

针对噪声与辐射类的污染问题,也可以举报。建筑工地噪声包括房地产项目昼间噪声超标及夜间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的;三产风机噪声包括饭店、食堂、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等三产单位风机、空调、晾水塔及其他固定设备产生噪声污染的;生活娱乐、商业经营中产生噪声的;工业机器噪声包括,工业企业固定设备噪声超标、振动超标的;风电、石油行业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交通噪声包括,轨道交通设备如汽车、轻轨、地铁鸣笛产生噪声的。

此外,型材加工厂等单位占道经营、未按指定场所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也可以进行举报。

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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