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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金店70余万饰品 他把赃物藏进花盆 2019年03月21日 

警方抓获盗窃金店的“黄金大盗”。警方供图

保险柜被撬但没撬开,可金店展柜内价值70万元黄金、白金、白银等饰品被盗,而且连监控系统刻录硬盘都被嫌疑人拿走。警方终于以车查找并锁定嫌疑人,最后从花盆里追缴回被盗黄金饰品等赃物。

昨日,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郊中队中队长郑书宇说,警方多警种配合、一举破获特大黄金盗窃案。尽管嫌犯戴帽子、口罩和手套等伪装,还破坏店内报警系统,反侦查意识很强,可盗窃70余万元金饰品的“金店大盗”还是栽在警察手中。

去年12月30日8时多,绥中县一金店负责人打电话报警,称金店的门锁被破坏,展柜内金银、白金、白银等珍珠类饰品被洗劫一空,初步损失估计约70余万元。

接到报警后,绥中县公安局局长裴海金高度重视,指令成立专案组,刑侦、技侦、市场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警方来到案发现场,经过缜密勘查,发现现场遗留下一个人的足迹,报警系统被破坏,店内监控系统刻录硬盘已被人拿走。这是一起有准备、有预谋的盗窃案件。嫌疑人为一个人且是老手,没有留下太多有价值线索。在其后的侦查过程中,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连续作战,从城区内多个区域入手,通过技术手段查阅大量资料,终于找到了蛛丝马迹。

经仔细梳理发现,案发时间段,有一辆锦州牌照的微型面包车引起了警方注意。该车车主是锦州人,牌照及其登记的名字都是真的。警方经过侦查获知了该男子的居住地。1月6日,几名民警赶到锦州发现嫌疑车辆停在一居民区内。于是警方在附近布控,准备伺机抓捕。

1月8日19时许,嫌疑男子出现警察将其抓获。在大量证据面前,他终于供述了犯罪事实。原来,该男子王某47岁,离婚,家境一般。2008年、2016年两次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总幻想通过非法手段“一夜暴富”。

去年12月21日11时,王某开车来到绥中县踩点,当日18时离开。12月29日下午又来到绥中,将携带自行车的微型面包车停靠在某小区,然后在街上溜达至20时。回到车内睡了一觉。当日23时多,他骑上自行车奔向作案地点。“王某反侦察意识较强,穿一身迷彩服,戴着帽子、口罩和手套等,不在主干道上骑车,而是专走偏僻小路,意图就是想避开警方视线,骑行两三公里后到达目的地。”郑书宇说。

当晚夜色很深,街上冷清,他拿出压力钳、螺丝刀将金店门锁撬开。进店后,王某将报警系统破坏,并拿走监控系统刻录硬盘。然后拿出随身携带的袋子,将展柜内的金银、珍珠类饰品一扫而空,临走前还特意把卷帘门拉上。而后,王某骑着自行车回到某小区将自行车丢弃后开车沿306线驶向建昌,然后又开往兴城,最后回到锦州。

在绥中盗窃金店得手后,王某将赃物全藏在家中花盆内,并在上面盖上土。然后联系一个朋友,说自家有个破花盆没地方放,想放到对方家仓房内几天,朋友同意了。

随后,警方找到王某藏匿赃物的花盆,将被盗物品一一起获,截止到赃物被收缴时,王某盗窃的金饰品等并没有销赃。在返账大会上,被盗多日的金饰品等一件不少的全都物归原主。

另外警方还了解到,就在王某被警方抓获的前几天,他去海城踩点,准备再偷一次。然后与绥中的赃物合并,一起弄到南方去卖掉。

据王某供述,在盗窃绥中金店时,由于他撬金店内的保险柜没有得手。从海城回来后,王某将作案工具全准备好,妄图下次作案不再失手。

目前,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葫芦岛特约记者 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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