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

辽宁日报 2026年08月25日

许博  朱金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一体推进学查改,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纷繁复杂的实践中校准方向,以实干实绩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为民造福的奋斗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健全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理论上坚定清醒是思想政治上坚定清醒的前提和基础。政绩观偏差,本质上是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是错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必须从思想源头抓起,健全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从思想上正本清源,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堤坝。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政绩观教育融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政绩观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提高党性觉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培训与实践养成,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党员干部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信任、爱护干部,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考核“指挥棒”正确得当,才能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制度设计失当,错误政绩观就可能滋长蔓延。健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重要举措。

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要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生改善、化解风险等作为考核重点,既看“显绩”,更看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重要衡量标尺。要完善分级分类考核,推行差异化考评,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发展基础与功能定位设定考评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的简单化评价。要完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健全刚性约束的监督制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政绩观偏差和错位,会浪费资源、助长形式主义、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终劳民伤财,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要发挥管理监督的刚性约束作用,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偏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要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把政绩观错位问题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统计造假、数据造假等违背科学决策的行为。要健全履职用权风险提示机制,紧盯关键环节强化日常监督,纠治苗头性问题,对政绩观扭曲等问题严肃纠治、坚决问责,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要用好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信访举报、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将监督融入干部履职尽责全过程,以“发现—核查—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要运用科技手段赋能智慧监督,深化“放管服”改革与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制度性常态。

强化正向激励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强化正向激励机制,是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行动力取决于其动机、动力、价值取向、履职能力等要素。党员干部受到有效激励,就会保持奋进状态,坚持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提高履职能力,经受住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各种考验,规范履职用权,不断开拓进取。

强化正向激励机制的重点在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什么事、干成多少事、干的事是否得到组织和群众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让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得到重用。要深入挖掘并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良好政治生态,引导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干事创业。

【作者单位:中国医科大学。本文为2023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L23ADJ00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