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辽宁省凯航怡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辽宁日报 2026年08月19日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辽宁省凯航怡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辽宁省凯航怡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辽宁省凯航怡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以下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中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辽宁省凯航怡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辽宁省凯航怡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