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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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10月,20岁的李惠堂加入上海乐群足球队(1926年更名为“乐华足球队”),并在对阵朝鲜高丽队的比赛中带领球队以3∶1获胜,一时间引爆上海滩。当地媒体以“球之王”头衔赞誉李惠堂,坊间更是传出“看戏要看梅兰芳,看球要看李惠堂”的说法。
美加墨世界杯鏖战正酣,阅读《“球王”:李惠堂和他的时代(1925-1945)》这本历史著作,既应景,也意味深长。在本书中,作者、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赵峥聚焦李惠堂足球运动生涯最为辉煌的20年。这期间,见证了李惠堂的成长,以及他为实现中国人的“足球梦”,以“体育强国”为己任的努力奋斗。
李惠堂的“球王”之路,是一条叛逆之途。从商的李父希望儿子好好学习,将来子承父业,但李惠堂从小对足球兴趣浓厚。在父亲的反对声中,他加入了香港南华队,并在1923-1924年赛季助球队夺得香港足球甲组联赛冠军。
南华队夺冠,“打破了洋人球队长期称霸香港足坛的历史”,可谓成色十足。殊不知,作为近代足球发源地的英国,在香港推广足球运动,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有意“将自身的价值观念和审美取向加之于本土精英,使之发挥‘同化’功能”。
在随后赴澳洲3个月期间,南华队在与当地球队的24场比赛中,取得8胜7平9负的战绩,攻入63球,其中李惠堂个人贡献了31球。更主要的是,南华队员昂扬的精神状态,以及取得的优异战绩,“改变了当地居民对华人‘皮黄骨瘦、孱弱背曲’的刻板认知”。赵峥指出,在澳洲交流的南华队,充分“展示了全新的‘中国’和‘中国人’形象”。
李惠堂没有满足于场上的胜利,还给球队带来了全新的足球理念。他强调团队协作,注重配合,坚决摒弃个人英雄主义。
李惠堂给球队带来的另一个变化是,拓展了足球商业化外延。今天,足球商业化已深入人心,但在百年前,体育一直受制于“业余主义”。“业余主义”强调,“不得通过体育活动获取任何形式的报酬”。各主要足球会均“将足球定义为‘业余运动’,禁止通过踢球赚钱”。
迅速蹿红的李惠堂,终于触碰到了传统思想的樊篱。一些媒体批评他“涉嫌违背‘业余主义’原则、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李惠堂不以为然,自带商业基因的他在球队经济“开源”上有三大举措:一是推动球队赴海外比赛,从华侨社群中赚取额外收入,以补贴球队日常开支;二是他个人做起了美商茂和公司的“推销员”,此举被称为“开海上活招牌之新纪录”;三是应媒体之约,在海外比赛之余,撰写比赛日记或当地见闻。后来,更是积极投身影视和著书立传事业。
1936年,中国足球队首次参加奥运会,虽然0∶2不敌英格兰,无缘进入下一轮,但这个大舞台让中国球员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在身体素质、技战术等方面的差距。在前往柏林的途中,球队在东南亚进行了一系列友谊赛,所到之处,万人空巷。奥运会结束后,球队先后在日内瓦、巴黎战胜和逼平当地的强队。李惠堂和球队就像是中国崭新形象的代言人,用出色的表现,大大改变了欧洲人对中国人的偏见。
在赵峥看来,李惠堂不只是一个普通的球员,他还身兼发展民族运动重任,积极投身“体育强国”事业。他提出“以足球为‘运动先导’,进而带动中国体育发展的设想,表达了通过体育运动洗刷‘东亚病夫’这一民族耻辱的愿望”。他还牵线搭桥,促成旅澳网球运动员林宝华回国,代表中国参加1927年第八届远东运动会,终获冠军。奥运会后,李惠堂又积极投身“以球救国”历史重任之中,发起和参与各类义赛,直到1947年退役。
赵峥指出,“球王”在中国和亚洲大显身手的时代,恰是现代体育全球化传播和民族化改造之间越发充满张力的时代。在这个变革时代,体育无疑承载了凝聚民族精神的历史重任。作为当时国内体育界少有的亮点,李惠堂带领球队拼搏厮杀,“塑造了民族国家新形象,承担了社会公益的责任,代表了对理想生活的追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