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奖得主承认用AI写作,拐杖还是枪手?

辽宁日报 2026年06月27日

刘少华

日前一个“郝景芳承认用AI写作”的词条引发热议。郝景芳是著名科幻作家,代表作《北京折叠》曾获雨果奖。郝景芳说,自己今年新出的小说《银河学院》里,AI写作比重已经占到一半了,出版社编辑和读者也都夸她写得好,“其实读者也看不出来哪些部分是AI写的”。

AI时代来临,作家能否使用AI写作成为一个存在争议的话题。作为著名科幻作家,郝景芳大方承认使用AI写作,这种坦诚的态度值得赞赏,但无法解决这种商业化出版所带来的种种问题。

对于AI写作,国内外的作家看法不一。知名的侦探小说作家安东尼·霍洛维茨公开承认自己在创作中使用AI,同时感觉像是在作弊。而莫言则认为,作家原创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AI是靠一代又一代作家写出来的东西“喂”出来的,假设所有作家、艺术家都不再搞原创,AI的水平也就停滞不前了。

相比于作家群体,出版社的编辑和读者对于AI写作似乎要严苛得多。现在不少文学网站明确反对使用AI写作,线下出版社对于作品的原创性要求更加严格。而读者同样对于AI写出来的东西不太感冒,因为在他们看来,作家如果靠AI写作,那无疑是一种欺骗,自己不管是充值还是买书,总感觉是吃亏上当了。

更严重的问题是,现在AI写作与人工写作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鉴别也越来越难。文学作品不是论文,单纯地依靠AI大模型检测工具可能无法准确鉴别,同时,各个AI检测工具的结果也不完全一致。以郝景芳的小说《银河学院》为例,虽然AI写作比重已经占到了一半,可是出版社的编辑和读者都夸她写得好,这显然是一个更现实的挑战。

技术本无罪,关键在于如何使用。若将AI定位为辅助工具,用于激发灵感、梳理素材、润色文字,那无疑是如虎添翼;但若将其视为替代创作者的枪手,甚至以“读者看不出来”为荣,那便是对文学本质的背离。正如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成分,药品说明书上必须写明副作用,文字作品是否有AI参与,理应成为读者自主选择的前提。

去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作协副主席麦家就曾建议立法规范AI写作的商业行为,使用AI创作是否有发表出版的权利需要法律法规厘清。《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规定,公开发布的AI生成内容需进行显式或隐式标识。因此,作家若使用AI生成内容并公开出版或者发布,应该确保内容有适当标识。这不仅是尊重读者的判断力,而且也可以避免因未标识而引发法律风险。

技术从来不是敌人,隐瞒才是。AI可以是作家的拐杖、助手甚至共创者,但前提是作品扉页上必须标明:本书有AI参与创作。唯有边界清晰了,原创的价值才能被真正守护,读者的信任才不至于碎成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