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晓菲 李佳彤
核心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高效开发利用海洋,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陆海统筹,提高经略海洋能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这些重要论述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了重要遵循。辽宁海洋资源丰富,要强化寸海寸金意识,统筹配置陆海资源,加快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海上辽宁”,打造好海洋强国战略的东北支点。
更加注重经略海洋,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达的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海洋经济在海洋强国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海洋事业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强调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提高海洋开发能力,让海洋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面向海洋、向海图强,进一步高效开发利用海洋,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辽宁拥有我国纬度最高的海域,拥有辽东湾和海洋岛两大传统渔场和丰富的滨海湿地资源,海洋空间资源丰富,海岸资源与港口优势得天独厚,具备发展海洋经济的良好基础和巨大潜力。要积极利用我省海洋资源优势,坚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两手并重,发展海产品精深加工、海洋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业、海洋化工、海洋油气、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等产业,推动海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高附加值型转变,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更大力度挖掘潜力、拓展空间,以海洋经济为纽带,发挥辽宁作为我国对接东北亚、沟通欧亚大陆桥的重要海陆门户作用,推动东北亚经贸往来、跨境合作、港口互联互通,着力构建“一核引领、两翼共进、多区联动、陆海协同”的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
更加注重陆海统筹,大力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载体,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陆海统筹、山海联动、资源融通,抓好海洋开发,向海洋要生产力、求新增长点。”“更加注重产业更新,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海洋未来产业,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这为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推进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要更加注重与陆域产业链、产业集群的衔接和整合,充分发挥陆地和海洋两个空间的优势和联系,绘制海陆一张蓝图,激活海洋传统产业,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挖掘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
大力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辽宁要立足海域资源与陆域产业优势,将海域和陆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紧扣“2211”产业体系建设布局,推动海洋产业集群化、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要依托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等省内外涉海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海洋科技创新,赋能渔业转型升级,打造智慧渔业。要积极发展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依托黄海、渤海构筑特色海洋产业集群,打造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现代海洋渔业与水产品加工、海洋化工与新材料、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等集聚区。要推动海洋防腐防污新材料、深海采矿、特种功能材料等研发和产业化,加强海上油气开采设施与陆海输送管网互联互通,推动油气资源高效上岸。
更加注重港腹联动,发挥港口群集聚辐射优势
港口是基础性、枢纽性设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全球地缘局势动荡多变,国际航运通道不确定性攀升,需顺应全球港口从“交通节点”向“复合型战略枢纽”转型趋势,瞄准世界港口发展趋势,打造高水平、高效能现代化港口,系统推动港口群建设。
港口是辽宁最大的开放优势。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水平建设东北海陆大通道,打造海陆通达一体化交通网络,加密国际航线,扩大北极航线规模,发展邮轮游艇经济,壮大专业化船队,统筹货源调配、货运中转、仓储配送等配套服务。要夯实内贸航运体系,完善北粮南运、北煤南运、北醇南运等精品航线,保障国内物资稳定流通。巩固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港口智慧绿色转型。借鉴国内头部港口一体化发展先进经验,探索建立港口城市与内陆城市结对发展新机制,实现以港口兴内陆、以内陆强港口,把交通通道变成产业枢纽,把口岸优势变成发展胜势。要整合全省港口资源,推进港口群协同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要充分发挥港口作为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枢纽功能,着力推动港产城一体化发展,以港聚产,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布局,吸引临港产业向港口周边集聚,构建“前港后厂、港产联动”的发展格局,打造宜业宜居港城生活圈。
更加注重海洋安全,提高海域综合治理能力
海洋是地球的“蓝色心脏”,孕育生命、联通世界、推动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更加注重人海和谐,统筹海洋资源开发和保护,建设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形成人海良性互动的新格局。”守好碧海银滩、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
辽宁要全面落实《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全面提升安全治理能力,促进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实施差异化分区治理,结合沿海海域生态禀赋,科学划分城市滨海、临港产业、河口湿地等功能区块,推行网格化精细管控。实施“一湾一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海湾分类,对生态优势海湾强化岸线、湿地修复,提升生物多样性;对环境承压重的港区海湾,重点整治陆源污染、入海排污口等问题。采取试点先行、分批提质、全域覆盖的梯次模式,巩固提升大连金石滩湾等示范成果,有序推进各市重点海湾创建,逐步实现全省海湾生态环境整体跃升,筑牢辽宁海洋生态安全屏障。要进一步完善海洋交通运输长效防控机制,全面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强化海事、交通、应急等涉海部门协同共治,聚焦船舶航行、港口作业、航道运维等关键环节,细化安全标准,常态化开展海域巡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严厉打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海域作业与通航秩序。深入实施《智慧航运2030行动计划》,升级智慧治理体系,提高风险防范现代化能力,构建数字化监测预警、智能研判、快速处置的闭环管理模式,增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能。抓实源头隐患治理,加快老旧木质渔船升级改造,推进渔船“木改钢”迭代更新,根除低端作业安全隐患。加快实施海堤提标升级工程,完善防潮减灾体系,提升抵御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的能力。健全法治保障机制,提升海事司法处置和风险防控能力,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