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苡梵
■提示
李怀印教授的《华北村治:权力、话语和制度变迁(1875—1936)》一书通过河北省获鹿县五千卷原始档案,揭示了晚清至民国时期华北乡村治理的真实图景,挑战了西方学界对近代中国农村的刻板印象。作者展现了传统制度在现代转型中的韧性与调适。作者从微观档案中提炼宏观议题,平衡历史细节与理论分析,读者可通过具体案例感受历史情境中人们的抉择与智慧。
在近代中国历史叙事中,乡村往往被简化为革命风暴前的沉闷舞台,或现代化浪潮冲击下的被动客体。李怀印的《华北村治:权力、话语和制度变迁(1875—1936)》(以下简称《华北村治》)带领读者走进河北省获鹿县的档案库,通过五千卷地方档案,揭示了一幅截然不同的历史图景。这部著作不仅是一部区域研究专著,更是理解中国近代乡村社会变迁的一把钥匙。
《华北村治》一书最显著的特色在于其研究方法。与以往依赖宏观政策文本或外部观察者记录的研究不同,李怀印深入获鹿县(今石家庄市鹿泉区)档案馆,挖掘了大量来自村民之手的原始材料。这些档案时间跨度从晚清延续至民国时期,内容涵盖税收记录、办学争议、基层人员选任纠纷等日常治理的方方面面。
这种“自下而上”的研究视角使作者能够超越二元对立的分析框架,转而关注地方权力与村民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在这种互动中,农民是能够运用地方传统、集体行动和官方话语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动者。
西方学界长期将20世纪华北描述为“旱灾、饥荒与叛乱肆虐之地”,认为随着传统秩序崩溃,乡村社会陷入混乱。李怀印通过获鹿县的个案研究,有力地挑战了这一叙事。他发现,至少在这一区域,乡村社会保持着相对稳定,人口结构平稳,农业生产常有盈余,宗族势力依然强大,官民之间维持着一种基于传统的“协作关系”。
《华北村治》第一部分聚焦于乡村内生性制度的实际运行,特别是“乡地制”这一基层行政制度。在获鹿县,乡地制是连接官府与村民的重要纽带,负责税收和地方事务管理。即使在清末民初国家推行现代化改革的背景下,这一传统制度并未立即消失,而是与新设立的警察制度并存,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治理模式。乡地制的延续反映了乡村社会自我调节的能力。村民通过轮流充任乡地的方式,既分担了公共服务责任,又形成了一种相互监督的机制。
本书第二部分探讨了1900年后国家现代化措施在乡村的实施效果。这些措施包括地方自治的推行、新式小学的创办、乡村行政重组以及“黑地”清查等。李怀印发现,乡村社会对外来制度的回应远非简单地接受或抵制,而是采取了一种选择性适应和创造性转化的策略。
以新式小学的创办为例,这一本应代表现代教育理念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却与地方传统产生了复杂的互动。村民一方面利用既有合作传统支持学校建设,另一方面,地方精英则试图通过控制教育资源扩大自身影响力。这种互动揭示了现代化进程并非单向的国家对社会改造,而是国家话语与地方实践相互塑造的过程。
书中的一个核心观点是近代华北乡村的变迁并非传统与现代的简单替代,而是表现为连续性与变革的复杂交织。即使在制度层面发生明显变化的地方,传统观念和行为模式仍然深刻影响着人们的行动。例如,在清查“黑地”(漏税土地)中,政府试图通过行政手段加强对乡村资源的控制,但实际执行过程却充满了协商与妥协。一些“黑地”所有者自愿登记土地,与官府达成默契。这种互动方式与传统时期官民之间的沟通模式有着明显的连续性。李怀印通过细致的历史重建,展示了乡村社会在应对内外压力时的策略性和创造性。
书中对农民行为逻辑的分析尤其深刻。作者认为,农民的选择不仅受物质利益驱动,也受到互惠伦理、生存理性和地方性知识的影响。这种多维度的分析框架,使读者理解传统制度能够在现代化浪潮中持续存在的原因。
基于扎实的档案研究,《华北村治》并未陷入过度专业化的术语迷宫。李怀印的叙述清晰平实,能够将复杂的制度运作转化为生动的历史场景。书中对具体案例的描写,如村民因充任乡地产生的纠纷、新式学堂创办中的合作与冲突等,使读者能感受到历史人物的鲜活与时代的脉动。同时,作者善于在具体分析中提炼理论洞见,使微观研究具有宏观意义。这种“小切口,深分析”的方法,既保证了研究的深度,又拓宽了读者的视野。通过获鹿县的故事,我们看到乡村社会具有顽强的适应能力,能够在社会变迁中保持基本秩序。
李怀印的《华北村治》有力地挑战了西方学界对中国近代乡村的刻板印象。本书揭示,近代华北乡村的治理,其深层底色并非单纯的自上而下的权力控制,而是一套高度“在地化”的儒家伦理实践。这远非书斋中的道德教条,而是渗透于乡村肌理的“活”的规范。书中对村落内部权力结构的剖析,处处可见宗族力量的身影。宗族不仅是血缘单位,更是礼治的实践单元。族规家训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正妇顺”的家训,将儒家的“孝悌”“忠信”“仁义”转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调解纠纷,维持伦理秩序。这种基于伦理的自治,构成了至关重要的社会规范体系。书中涉及的近代乡村建设思潮,尤其是“村治派”的理论,其核心正是试图激活并转化儒家伦理以挽救乡村危机。他们主张的“恢复民族精神”“以礼俗代法律”,并非空想,而是对乡村社会固有文化资本的深刻体认。梁漱溟等人提出的“村学、乡学”,意在通过教育涵养公共意识,其理念深处正是儒家“教化”传统在近代的创造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