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卉
司汤达在小说创作过程中,每天要读上几页《法国民法典》,以寻找语言的灵感。莎士比亚在其文学生涯的各个阶段,对司法修辞技巧极为关注。中国古典故事里的法律带着“诗性正义”,充满超现实的奇观。窦娥冤血溅白练、六月飞雪;《洗冤集录》中宋提刑“苍蝇辨刀”,成就了“青天”的理想。为什么古往今来伟大的诗人、剧作家、小说家都如此偏爱法律题材?法律与文学,一个追求严谨,一个偏爱虚构。但它们在精彩的故事里握手言和,冰冷的法典有了温度,缥缈的想象落地成真。
若是依据《人类简史》的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的说法,故事的发明对人类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正是通过讲故事,人类建立起共同的想象,从而可以实现复杂的社会分工。在这个意义上,几乎全套的法律制度都隶属于这种“共同的想象”,从而与故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文学影视作品大都是在讲述故事,亦在表达正义。那些读者耳熟能详的经典作品中“埋伏”着多少好玩有趣的法治元素?在波澜起伏、激动人心的故事情节背后,又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法律谜题?《故事正义:文学影视中的法律文化》一书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引领读者开启一段法律文化之旅。
诞生于明末清初的世情小说《醒世姻缘传》以辛辣诙谐的笔法讲述了一个两世姻缘的故事。该书的史料价值备受近代以来的学者文人推崇,胡适就曾预言: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国社会风俗史、中国教育史、中国经济史以及中国政治生活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部书。实际上研究中国法律史的学者,也很有必要研究这部书。小说中大大小小的官司不下十余桩,既有家长里短引发的户婚田土纠纷,也有离奇轰动的命盗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朝中晚期的司法状况。
通常人们认为莎士比亚拥有司法才能。莎士比亚作品中首次出现戏剧化的审判场景是在《亨利六世》中,葛罗斯特公爵夫人被判犯有“与巫婆、术士沆瀣一气”的罪行。在《理查二世》中,莎士比亚进行了进一步的尝试,开场一幕便是波令勃洛克觐见国王,指控诺福克公爵犯下了叛逆罪。在《哈姆莱特》中,莎士比亚展现出了对法庭诉辩更深入的关注,字里行间充满各种雄辩术的巧妙运用。《法庭上的莎士比亚》一书作者斯金纳将莎士比亚的戏剧传统追溯源头,通过对《罗密欧与朱丽叶》《威尼斯商人》《裘利斯·凯撒〉《哈姆菜特》等作品中人物语言的分析,对莎士比亚的经典法庭剧加以重新审视。莎士比亚之所以能创作出这些法庭剧,在于他掌握一整套司法修辞术并将其运用到戏剧创作中来。
莎翁的伟大更是让法律程式成为照见人性的镜子。他的法庭剧更像解剖刀,当哈姆雷特在舞台上演《捕鼠机》试探叔父,当李尔王在暴风雨中撕碎“国王”的法律外衣,莎翁揭示的真相残酷而普世:法律可以约束行为,却管不住人心的贪婪与恐惧。
好的法律故事从不满足于呈现规则,而是要撕开规则的裂缝,让光照见人性的深渊。当包公的铡刀与夏洛克的匕首在时空两端呼应,当宋慈的验尸结论与哈姆雷特的独白手稿并列案头,我们明白:故事里的正义或许不够精准,但正因如此,它才好看得惊心动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