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辽宁日报 2024年12月22日

根据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单户债权转让协议》,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相应的担保责任及违约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