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谣言没有旁观者

辽宁日报 2024年01月23日

刘 乐

网民于某为了博人关注,在平台发布了一条某地将发生6.0级地震的不实视频,不但引发一些群众恐慌,而且自己也被处以行政拘留,网络“造假”真是害人害己。

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谣言也随之而来,既有针对个人的诽谤,也有捏造公共事件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究其原因,无外乎为了流量、为了涨粉、为了获利。

想吸引人本无可厚非,但要“取之有道”,必须牢记一点: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我们每个人在上网冲浪时,“边界”意识绝不能丢,遵规守法可尽享网络之乐,传谣造谣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对平台而言,要真正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内容管理,做好内容审核,尽到守土之责。对职能部门而言,要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强大威慑,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对公民个人而言,要提高警惕、自警自律,擦亮双眼、严加甄别,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面对网络“造假”,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没有旁观者,需要人人参与,同心协力让网络清除浊流、长流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