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3日,朝阳县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参观大梨树村,学习“干”字精神。蔡滢鑫 摄
2023年8月9日,抚顺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街道雷锋社区参观刘全国新时代“雷锋日记”。李雪娇 摄
2023年6月25日,盘山县法院吴家人民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张 迪 摄
沈阳中院环资庭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常志远 摄
2023年5月11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企业普法宣传。 胡 波 摄
2023年9月7日,辽河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开展“法律赶大集”司法服务活动,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魏琼琼 摄
本报记者 黄 岩 刘 乐
核心提示
法者,治之端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回眸2023年,全省法院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院正确指导下,以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为主线,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过程中,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立足法院新闻热点,为多领域、多角度展现全省法院一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本报评选出2023年全省法院十大新闻。内容涵盖加强政治建设、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方面。十大新闻体现了全省法院一年来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勾勒出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新成效,彰显了全省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坚定执着,成为全省法院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坚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生动注脚。
▶01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
2023年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省法院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对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全党开展主题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和目标任务,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确保主题教育在全省法院取得扎实成效。
一年来,全省法院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以学铸魂”中筑牢对党忠诚,在“以学增智”中提升能力本领,在“以学正风”中锻造司法作风,在“以学促干”中激发使命担当,以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法院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和司法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02“挂图作战”服务三年行动
2023年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印发《关于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六个方面30条司法措施,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实施“1+7”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组织开展3个专项整治和4个专项活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探索建立具有辽宁特色的行政争议化解平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服务保障创新发展方面,明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沈阳知识产权法庭专业化、智能化、国际化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机制改革。
在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助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方面,全省法院建立健全“一圈一带两区”区域重大司法事项、司法需求、司法服务的统筹和协调推进机制,完善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深化专业化审判实质化运转,优化调整全省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布局,落实涉外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强涉外司法人才储备,依法妥善审理执行涉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育幼、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用司法手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03升级构建“1+7”工作体系
202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照《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省委统筹治理“三个万件”及省委政法委“1+3”工作推进体系相关要求,升级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7”工作体系,在全省法院开展系列活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1”是指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要求全省法院秉承“善意、谦抑、审慎、文明”司法理念,立足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切实将生产经营影响评估贯穿每一起涉企案件的全过程各环节,努力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向外界持续释放辽宁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预期。
“7”,指围绕积案、信访、胜诉退费等方面开展的3个专项整治和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规范涉企执行行为、及时化解涉企纠纷、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4个专项活动。在各专项活动中,全省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打击涉企虚假诉讼,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纠正机制;持续加大涉特殊主体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推动涉企纠纷及时化解、一次化解、实质化解;强化以案释法,坚持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做好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
▶04优化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
2023年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辽宁法院优化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调研座谈会,聚焦“公正与效率”,研究优化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切实发挥审判质效“指挥棒”作用。
省法院工作专班从五个方面对优化工作提出明确意见。一是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关注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获得感,围绕质量、效率、效果科学推进质效指标体系优化。二是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持续优化诉前调解指标评估体系,转变诉源治理理念,强化全链条质效管理,推动败诉服判、案结事了。三是进一步抓实初始案件质量,推动纠纷一次性解决,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期待。四是尊重司法规律和特点,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审判部类特点的审判质效管理指标;加强协同联动,打通诉讼环节壁垒和数据壁垒,建立“立审执破”一体化评估机制。五是聚焦服务大局,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审判质效管理体系,更好地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据悉,2021年以来,省法院以司法大数据深度应用为依托,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创新审判质效管理激励机制、大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机制等审判管理“三项机制”,实现全省法院全流程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推动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05召开全省法院强基工程现场会
2023年8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强基工程现场会,组织在沈阳市浑南区法院、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贸区法庭观摩学习,13家法院(法庭)进行经验交流,通过视频向全省法院展示强基建设成果,总结强基工程工作成效,查摆短板弱项,部署下步工作,持续推动强基工程走深走实。
据了解,辽宁共有基层法院110家,下设297个人民法庭。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占全省法院案件数量的绝大多数,一审案件质效对提升全省法院审判质效具有决定性作用。2022年,省法院启动为期三年的强基工程。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促进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法院强基工作。
一年来,省法院加强统筹设计,强化督导指导、推动落实;中院发挥前沿指挥部作用,一体规划、一体推进;基层法院扛牢主体责任,发挥首创精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省法院大力提升初始案件质效,着力提高基层法官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确保案结事了人和;推动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和示范法庭创建落地见果,做实能动司法,推动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继续坚持做好基层联系点工作,落实对口帮扶,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进行问效评价,以务实举措保障强基工程顺畅运行、取得实效。
▶06依法能动全面推进“有信必复”工作
2023年9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有信必复”工作,成立“有信必复”工作专班,出台施行七章33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有信必复”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从办信范围、来信受理、来信办理、考评问责等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办理群众来信的具体流程,对来信登记、录入、移送、交办、回复情形进行细化指导,规范了甄别分流、收信告知等环节的具体流程。
《工作规程》明确,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邮寄、网络平台、“12368”“12345”来电、诉讼服务大厅满意度评价入口以及有关机关移办、交办来信等方式,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有关诉求,都属于“有信必复”范围。
《工作规程》强调,全省法院要全链条对群众来信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落实判后访情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通过接访、包案、督导开展实质化解工作。对群众来信反映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社会保障、工资待遇等事项的,积极主动纳入党委领导的信访工作大格局,采取多元联动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对生活确有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社会救助、司法救助。
▶07推进诉调对接的“调”往前延伸
2023年7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加强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部署会,强调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支持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进一步推动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紧密衔接互动,共同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更好地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据悉,为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省法院与省司法厅在深度调研基础上,针对前端化解和庭所联动存在的问题,联合出台了《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建立特定类型纠纷先行导入人民调解机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物业纠纷、交通责任事故、小额借贷等9种类型纠纷先行开展前端调解。《意见》还在规范人民调解程序、依法开展司法确认、适用督促程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往前延伸,努力推动万人成诉率和诉讼案件增量下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省委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工作要求,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全省法院全年诉前调解成功40.5万件。
▶08做好环资审判 守护绿水青山
2023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首设“环境资源界”界别,彰显了国家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的坚定态度。
202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效果回访评估专项行动、加快建设辽河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探索认购“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打造古文化遗址司法保护品牌等工作,以恢复性司法守护辽宁的绿水青山、服务美丽辽宁建设。全省法院全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156件,通过开展司法保护黑土地专项行动,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基本农田等案件,守好耕地“大熊猫”,稳住粮食“压舱石”。以审判职能延伸为要点,全省法院积极推动与公安、检察、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作用,推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确保环境修复取得实效,合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近年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创新司法理念,将恢复性司法贯穿于环资审判全过程,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承担劳务、支付补偿金等修复模式,为“破坏者”拓宽“生态补偿”之路,积极引导侵权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实实在在的“修复者”,切实为绿色辽宁筑牢司法屏障。
▶09法检共同推进涉企刑事案件合规改革
2023年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召开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议,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审判环节的适用路径,共同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保护力度,促进企业规范发展,以更加务实的司法举措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为切实降低刑事诉讼程序对涉案企业经营的影响,有效保障合规整改企业的权益,“两院”制定实施办法,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延伸至法院审判环节,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在合规案件办理中的衔接程序,对审判阶段合规机制启动、合规标准互认、合规成果确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在审判环节进行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一般应当在案件一审程序进行。检察机关指导企业整改形成的相关材料经法庭举证质证后,可以作为法院从宽处理的依据。法院作出判决后,要及时将判决结果向行政主管机关通报,对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专门说明,作为行政处罚时的参考。
“两院”建立判后企业回访制度,通过深入分析涉企案件犯罪成因,查找行业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制发司法、检察建议,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促进从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10深入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
省高级人民法院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从关乎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出发,将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重点任务。
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激活干部,建强队伍。拓宽源头活水,从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储备优秀年轻干部2388人,持续充盈“蓄水池”。加强实践锻炼,匹配2297名“传帮带”导师,选派1309人到基层一线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立政治素质档案和成长档案,全方位、多角度考察识别,570名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据悉,“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包括:聚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青年干部队伍”这一核心,突出“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实践锻炼增强能力素质”两个重点,抓实“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审学研’一体化机制、‘评典型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活动”三个着力点,健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选育管用四项机制,实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