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雅坤
近年来,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监督办案,从“案卷”走向“案外”,把涉及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的个案、类案背后所反映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堵漏建制,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监督效果。
自2021年以来,普兰店区检察院所制发的300余份纠正违法类、公益诉讼类、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检察建议不仅是办案手段,更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媒介。为提升检察建议落实效果,更好地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依法行政、社会综合治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普兰店区检察院在强化内功的基础上,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工作,加强与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党政机关更加重视、支持检察建议落实工作。
普兰店区委、区政府将检察建议落实纳入普兰店区工作实绩考核体系中,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共推进,增强检察建议的落实效力,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约束力。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将检察建议的处理、回复情况纳入人大监督内容,将检察建议监督作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去谋划和推进,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检查、作出决议决定等形式,监督检察建议的实施。区检察院与区监委通过信息共享、线索流转、制发“监察建议+检察建议”、联合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等方式,实现“1+1>2”的监督效果,切实提高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