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6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就某大型公共停车场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的情况,召开关于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直播。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检查。由“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某大型公共停车场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线索立刻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重视。调查发现,该停车场有80余个停车位,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对残疾人出行造成不便,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由于该问题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职能交叉情况明显,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研讨会研判后,邀请部分市政协委员及不同领域代表作为听证员,同时相关行政机关也派员参加,还邀请了“益心为公”志愿者、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应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在该大型公共场所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将立刻整改该大型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争取把无障碍环境建设在辖区内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听证会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刻对辖区全范围排查,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检察官实地跟进监督,听取残障人士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停车场进行现场勘察。目前,该公共停车场已重新规划无障碍停车位。
王晓丹 本报记者 田 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