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大毅
随着我国出境旅游按下重启键,以及国内离岛免税等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多的游客涌入免税店享受购物实惠,但这也让不法分子察觉到有利可图。他们利用游客的侥幸心理,诱导其“代购”“带货”,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日前,沈阳海关启动打击“套代购”走私案件专项行动,并与海口海关积极配合,成功破获一起利用海南离岛免税政策伪报贸易方式走私免税品的特大案件,当前案值700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1300万元。
经查,以犯罪嫌疑人杨某、梁某为首的走私团伙,组织社会人员“套代购”走私海南离岛免税品,通过机场、海港等离岛渠道将套购免税品带离海南后,进行二次销售,谋取非法利益。
套购是指以销售牟利为目的,组织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分散购买免税品的行为;代购是指利用自己的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帮别人购买免税品的行为。
“代购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情形,本人不以转销牟利为目的,为亲朋好友代为购买,或者本人购买后送给亲朋好友。这种情形并不违法,如果超过免税购物额度,在免税店购买时补缴关税及其他税费就可以正常离岛。第二种情形,以转售牟利为目的,利用本人的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与前面的‘套购’行为一样,这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甚至还可能构成犯罪。”沈阳海关相关人士对记者说。
据了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谋取非法利益的,均属于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违法行为。另外,离岛旅客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和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谋取非法利益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者走私行为的,以及离岛免税商店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走私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