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辽宁日报 2023年05月09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拟对大连宏城地产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4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473567998.38元。债务人位于大连市金州新区先进街道七里村丘号36-230-2号,该债权由崔传军,王志友,郑绵昆,郑建海提供担保(以金州新区“宏城嘉苑”项目未售房源设置抵押)。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30天(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30天(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辽宁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张经理 韩经理 联系电话:0411-82816590

电子邮件:zhanglong2@cinda.com.cn,hji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3号六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4-22518961;024-2251891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wangyinhui@cinda.com.cn;huoyang@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3年5月9日